《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的发布,旨在大力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该政策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来源,包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等,并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等非居住存量房屋、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改建或建设成保障性租赁住房。此外,政策还提出了财政补贴、税收安排、审批流程等支持政策,预计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有望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