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借贷的100份债务合同的罕见调查发现,中国贷款人与其政府借款人之间的合同很少被公布或研究过。这些合同包含不寻常的保密条款,禁止借款人透露条款甚至债务的存在。中国的贷方寻求优于其他债权人的优势,利用贷方控制的收入账户等抵押安排,并承诺将债务排除在集体重组之外(“无巴黎俱乐部”条款)。此外,中国合同中的取消、加速和稳定条款可能允许贷方影响债务人的国内外政策。这些合同使用创新设计来管理信用风险并克服执法障碍,将中国展示为发展中国家强大且精通商业的贷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