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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通电子: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9-04-29财报-
证通电子: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056 2019年04月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曾胜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谌光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53,239,451.70 287,143,657.34 -11.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72,190.35 4,127,126.67 -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667,701.49 -1,681,981.94 -296.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9,713,667.48 -202,679,395.81 -173.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1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1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7% 0.15% 0.0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721,674,153.42 5,225,348,679.75 9.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412,024,938.38 2,407,493,874.82 0.1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634,850.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287.0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01,007.0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0,239.00 合计 10,739,891.8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5,57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曾胜强 境内自然人 20.32% 104,677,171 78,507,878 质押 75,959,293 曾胜辉 境内自然人 5.83% 30,032,403 质押 15,000,100 许忠桂 境内自然人 5.83% 30,020,698 质押 19,000,000 林启生 境内自然人 3.30% 17,018,109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盈科2号-鑫龙185号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1.29% 6,660,000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盈科3号-鑫龙186号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0.79% 4,070,000 李萍 境内自然人 0.56% 2,900,001 徐向东 境内自然人 0.56% 2,895,127 肖军 境内自然人 0.53% 2,748,221 周志浩 境内自然人 0.47% 2,439,2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曾胜辉 30,032,403 人民币普通股 30,032,403 许忠桂 30,020,698 人民币普通股 30,020,698 曾胜强 26,169,293 人民币普通股 26,169,293 林启生 17,018,109 人民币普通股 17,018,109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盈科2号-鑫龙185号资产管理计划 6,6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60,000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盈科3号-鑫龙186号资产管理计划 4,0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70,00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 李萍 2,900,001 人民币普通股 2,900,001 徐向东 2,895,127 人民币普通股 2,895,127 肖军 2,748,221 人民币普通股 2,748,221 周志浩 2,439,200 人民币普通股 2,439,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曾胜强与许忠桂是配偶关系,曾胜辉为曾胜强之弟,前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东海基金-上海银行-盈科2号-鑫龙185号资产管理计划和东海基金-上海银行-盈科3号-鑫龙186号资产管理计划同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其余股东未知其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林启生、周志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其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其他股东没有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87.18%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宏达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通信”)取得数据中心项目贷款所致; 2.公司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48.83%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位于长沙及东莞两地的数据中心机房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3.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新金融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性金融资产所致; 4.公司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83.0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预收金融支付产品客户定金增加所致; 5.公司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189.2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往来性收现增加所致; 6.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1.48%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预提的员工奖金所致; 7.公司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485%,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宏达通信取得数据中心项目贷款所致; 8.公司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40.72%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变动,公司境外孙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9.公司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93.82%,主要原因系公司银行存款余额增加,相应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0.公司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47.97%,主要原因系公司取得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1.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6.76%,主要原因系公司2018年度收到工程赔偿款所致; 12.公司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8.91%,主要原因系公司LED照明收入减少,较上年同期所得税费用计提减少所致; 13.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760.0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贯彻落实业务费用与规模相匹配的管控营业方针,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减少及获得政府补助所致; 1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3.8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采购支出减少,往来性收现增加及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15.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7.43%,主要原因系公司位于长沙及东莞两地的数据中心机房投资建设资金支出,及结构性存款较上年增加所致; 16.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4.18%,主要原因系公司偿还经营性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7 1、2019年3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平安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深圳平安”)发出的《平安科技2019年机房租赁采购项目中选通知书》,确定公司为“平安科技2019年机房项目”招标项目的单一中选单位,公司为深圳平安提供IDC数据中心场地租赁、机柜托管及相关软硬件设备与服务,期限为10年,预估本项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6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合同签订中。相关事项详见于2019年3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中选平安科技2019年机房项目的公告》(编号:2019-025)。 2、2019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南航2019-2020年度开发测试外包入围的供应商。该开发测试外包的金额具体以双方在中标后后续签署的《2019-2020年度开发测试外包供应商采购项目合同》及下发业务订单中约定。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框架协议签订中,相关事项详见于2019年3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19-024)。 3、2019年3月19日,公司与威胜能源产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能源”)就宁乡市双凫铺镇25MW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工程劳务分包事宜经协商一致,在湖南湘潭签署了《宁乡市双凫铺镇25MW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专项分包合同》,暂估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625.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照相关合同及补充的合同约定推进项目实施中,相关事项详见于2019年3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签订经营合同的公告》(编号:2019-022)。 4、2018年11月22日,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移动”)签署了《2018年IDC机房租赁服务框架合同(深圳证通)》(以下简称“合同”),服务内容为IDC机房建设、租赁及运维服务,即公司将按照长沙移动要求进行IDC机房建设,建设完成后出租给长沙移动使用,并按要求进行运行维护和机房管理,合同总金额上限约为人民币7.11亿元(含税),项目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开发区的长沙云谷数据中心二号楼实施,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机房建设,分批次交付1500个机柜,服务期限为10年,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十年有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合同约定积极推进相关数据中心工程建设,相关事项详见于2018年11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编号:2018-130号)。 5、2018年11月8日,公司与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联科技”)签订了《关于充电桩业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约定在2018-2020年度期间:永联科技将充电桩整机生产环节委托给公司,永联科技负责研发及生产充电模块,生产充电桩约为20,000万元,委托生产充电桩设备约3万台;以永联科技或双方组建成联合体方式向外投标,参与充电站建设工作,预计可完成10,000万元工程建设工作,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