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新都化工: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报/招股书/报告详情/

新都化工: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3-10-25财报-
新都化工: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10月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牟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文其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807,921,038.41 5,040,377,481.31 -4.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47,209,624.48 2,255,123,383.41 -0.35%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31,377,325.05 31.69% 3,035,485,414.05 11.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465,496.28 -35.38% 73,150,961.12 -44.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5,135,500.61 1094.67% 60,124,219.44 -36.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01,515,625.91 183.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40.00% 0.22 -4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40.00% 0.22 -4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2% 下降0.49个百分点 3.24% 下降2.66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6,300.6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676,601.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66,277.3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397,994.1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51,842.64 合计 13,026,741.6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0,06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宋睿 境内自然人 44.5% 147,313,180 147,313,180 质押 133,000,000 牟嘉云 境内自然人 19.72% 65,284,800 65,284,800 质押 47,840,000 华侨投资(亚洲)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59% 11,880,000 覃琥玲 境内自然人 1.83% 6,062,160 4,546,620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其他 0.87% 2,896,112 刘晓霞 境内自然人 0.82% 2,727,920 2,045,940 质押 2,727,920 尹辉 境内自然人 0.77% 2,564,760 1,923,570 王生兵 境内自然人 0.7% 2,314,760 1,736,070 张光喜 境内自然人 0.62% 2,064,760 1,548,570 张明达 境内自然人 0.28% 932,640 932,64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华侨投资(亚洲)有限公司 11,8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80,000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2,896,112 人民币普通股 2,896,112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 覃琥玲 1,515,540 人民币普通股 1,515,540 甄岳秀 694,800 人民币普通股 694,800 靳君 684,626 人民币普通股 684,626 刘晓霞 681,980 人民币普通股 681,980 尹辉 641,190 人民币普通股 641,190 王生兵 578,690 人民币普通股 578,690 张光喜 516,190 人民币普通股 516,190 陈继梅 418,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8,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牟嘉云与宋睿为母子关系,宋睿与牟嘉云为一致行动人。对于其他股东,公司未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靳君”通过“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84,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38.91%,主要系支付公司分红、债券利息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53.93%,主要系公司将应收票据背书用于支付货款及工程款;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76.93%,主要系公司今年增加了对客户的赊销;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85.02%,主要系本期员工借备用金增加所致; (5)存货较年初减少38.95%,主要系期初存货储备较大,报告期内生产耗用且报告期存货储备较少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减少44.57%,主要系公司参股子公司乐山科尔碱业公司报告期亏损所致; (7)工程物资较年初减少38.98%,主要系工程物资持续用于在建工程,且购入的工程物资少于使用工程物资所致; (8) 生产性生物资产较年初增加1,999,981.71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孙公司利川市新都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葡萄种植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49.60%,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益期在1年以上的费用增加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加36.3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本部亏损所致; (11)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59.69%,主要系公司前期收到的预收款项所对应的商品在本期实现销售所致; (12)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50.30%,主要系期初的应交税费在本期进行了缴纳而本期末根据税法的规定预提的应交税费比期初少所致; (13)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30.69%,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了公司债券2012年3月8日-2013年3月7日期间的利息所致; (14)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58.52%,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遵义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及控股子公司湖北新楚钟肥业有限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6.63%,主要系公司本期广告费用投入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03.91%,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53.34%,主要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9.87%,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贴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63.03%,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3.92%,主要系报告期内采购原材料金额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5.5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接近完工,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投入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8.61%,主要系去年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导致去年筹资活动的现金净流入较大,而今年无此因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 2013年6月,公司出资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嘉施利(平原)化肥有限公司,并于2013年6月25日取得了平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7142620000570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年6月20日 《新都化工: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嘉施利(平原)化肥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0),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013年9月,公司在四川省眉山市设立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并于2013年9月30日取得了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511400500001124的《营业执照》。 2013年9月27日 《新都化工:关于设立新都化工眉山分公司并投资建设45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4),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013年10月,为了便于企业税收业务属地化管理,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将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进行注销,并在眉山市重新投资设立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的全资子公司眉山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 《新都化工:关于注销眉山分公司并在眉山市重新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9),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行前持有股份的其余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张明达等3 位股东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宋睿、牟嘉云、覃琥玲、刘晓霞、尹辉、张光喜、张明达、邓伦明、李宏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相关股东将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 2010年03月23日 至今 严格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新都化工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2010年03月23日 至今 严格履行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