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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5-04-25财报-
惠博普: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04月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武丽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23,957,277.44 236,309,862.16 37.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565,790.77 11,659,977.13 127.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5,875,800.87 11,434,790.67 126.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870,436.38 -73,130,299.51 65.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3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3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3% 0.89% 0.9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950,690,334.56 2,750,089,473.55 7.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42,429,767.95 1,440,920,720.16 41.7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88,116.68 政府补贴、对企业扶持资金等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0,349.3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9,872.7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8,603.45 合计 689,989.9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3,017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黄松 境内自然人 16.82% 76,626,000 57,469,500 质押 21,090,000 白明垠 境内自然人 12.74% 58,050,000 43,537,500 质押 52,380,000 潘峰 境内自然人 9.95% 45,346,500 34,009,875 质押 24,400,000 肖荣 境内自然人 8.66% 39,474,000 29,605,500 质押 22,200,000 孙河生 境内自然人 2.84% 12,932,000 9,699,000 质押 6,767,000 王毅刚 境内自然人 1.82% 8,288,000 6,216,000 质押 4,550,000 张海汀 境内自然人 1.60% 7,288,000 5,466,000 质押 4,000,000 王全 境内自然人 1.60% 7,288,000 5,466,000 质押 4,000,000 李雪 境内自然人 1.49% 6,786,579 4,143,950 质押 2,350,000 中国银行-华泰柏瑞量化指数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80% 3,658,646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黄松 19,156,500 人民币普通股 19,156,500 白明垠 14,51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12,500 潘峰 11,336,625 人民币普通股 11,336,625 肖荣 9,868,500 人民币普通股 9,868,500 中国银行-华泰柏瑞量化指数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658,646 人民币普通股 3,658,646 潘玉琦 3,354,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54,000 孙河生 3,233,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33,000 李雪 2,642,629 人民币普通股 2,642,629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2,168,342 人民币普通股 2,168,34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 王毅刚 2,072,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7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为进一步保持公司控制权稳定,2009年9月30日,黄松、白明垠、潘峰和肖荣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的《协议书》,约定鉴于四方多年合作而形成的信任关系,四方决定继续保持以往的良好合作关系,相互尊重对方的意见,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四方均为公司股东期间内始终有效。股东潘峰与股东潘玉琦之间存在亲属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1)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47.91%,主要系报告内运营项目预付的采购款项增加所致; (2)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45.05%,主要系报告期内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3)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434.58%,主要系报告期内项目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2.57%,主要系报告期内发放上年计提年度奖金所致; (5)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103.69%,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上年未交的企业所得税等税款所致; (6)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57.9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7)应付股利较期初增加57.16%,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华油科思应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8)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92.34%,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向大股东的借款所致。 (二)损益表项目分析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7.09%,主要系海外油气处理项目在报告期内确认收入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87.4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税、增值税等税费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7.84%,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队伍及公司规模扩大,相应营销人员人工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以及销售中发生的物料消耗等其他费用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1.52%,主要系报告期内管理人员的增加引起的管理成本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35.44%,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银行贷款大幅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9.92%,主要系报告期内联营企业较上年同期经营情况好转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82.97%,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供应商违约金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6.38%,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利润的增加所得税相应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33.9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货款金额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2.72%,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在手订单增加,公司采购商品、为职工支付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等增加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4,006,526.40%,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投资方归还借款所致; (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40.38%,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434.9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以及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016.5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归还向大股东的借款、银行贷款和利息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查询索引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7 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5年01月17日 见巨潮资讯网公司HBP2015-004 号公告 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5年02月26日 见巨潮资讯网公司HBP2015-007号公告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2015年04月10日 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011年01月31日 任职期间至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松、白明垠、潘峰和肖荣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3)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4)不向其他业务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5)如果未来本人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本着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解决。 2011年01月31日 长期 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5%以上股东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