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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投生态: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2015-10-31财报-
云投生态: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10月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槐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774,408,925.71 2,415,727,761.45 14.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11,218,896.98 806,111,757.28 0.63%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1,602,138.77 82.67% 562,214,981.91 36.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12,440.51 113.69% 4,926,614.84 14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105,327.29 107.43% 5,122,697.57 140.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00,495,797.41 -2.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0 111.24% 0.027 138.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0 111.24% 0.027 138.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5% 2.09% 0.61% 2.7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11,265.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09,282.5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09,508.3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6,107.6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39,300.69 合计 -196,082.7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508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1.10% 38,859,124 38,859,124 何学葵 境内自然人 7.20% 13,257,985 13,257,985 徐洪尧 境内自然人 6.70% 12,342,402 12,342,402 质押 3,490,000 张国英 境内自然人 6.49% 11,944,260 11,944,260 质押 7,200,000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4% 5,224,741 云南省红河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8% 3,638,988 银河资本-西部证券-银河资本-盛世景新策略1号资产管理计划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8% 1,799,8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8% 1,799,56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2% 1,700,000 庄洪贞 境内自然人 0.85% 1,561,417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5,224,741 人民币普通股 5,224,741 云南省红河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 3,638,988 人民币普通股 3,638,988 银河资本-西部证券-银河资本-盛世景新策略1号资产管理计划 1,799,800 人民币普通股 1,799,8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99,567 人民币普通股 1,799,56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1,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 庄洪贞 1,561,417 人民币普通股 1,561,417 倪琪如 1,421,750 人民币普通股 1,421,750 庄浩健 1,381,415 人民币普通股 1,381,415 蒋凯西 1,248,107 人民币普通股 1,248,107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89,901 人民币普通股 1,089,90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徐洪尧与张国英系夫妻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对一致行动人的定义,徐洪尧与张国英互为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增长100%,主要是收党政搬迁项目及水岸晴沙项目工程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下降32.50%,主要是收回南充4个项目及江西丰水湖公园等工程款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增长827.27%,主要是支付南充4个BT项目等工程苗木款及工程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增长48.81%,主要是支付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购买土地款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增长31.43%,主要是施工量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下降34.04%,主要是摊销北京分公司及洪尧园林公司地租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增长100%,主要是公司进行园区改造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增长30.17%,主要是公司各基地进行改造整修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增长40.87%,主要是新增委托贷款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增长100%,主要是公司开具承兑汇票购买苗木所致; 11.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增长31.92%,主要是工程大量施工导致应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12.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增长649.40%,主要是收水岸晴沙工程款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下降31.82%,主要是归还杜其星垫款所致; 14.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同比增长36.06%,主要是工程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15.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同比增长65.33%,主要是工程业务收入的增加,苗木销售收入下降导致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16.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同比增长37.12%,主要是工程业务收入增加,计提后续管护费增加所致; 17.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同比增长36.86%,主要是合并洪尧园林1-9月份管理费用所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7 致; 1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同比增长33912.96%,主要是部分工程项目应收账款跨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9.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同比增长110.32%,主要是洪尧园林公司收到基地拆迁补偿款所致; 20.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同比增长1228.65%,主要是公司计提民事索赔及洪尧园林支付补偿款所致; 21.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同比增长483.63%,主要是应交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86.09%,主要是上年同期向徐洪尧、张国英支付3000万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洪尧园林股份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诉讼和仲裁情况 (1)2014年5月15日至2015年8月6日,公司陆续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03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及《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传票》,原告103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或本公司、何学葵及蒋凯西或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本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损失18,048,916.74元。对已起诉的103起案件,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决92起,判决由公司或公司及何学葵或公司及何学葵蒋凯西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27起,赔偿原告损失和案件受理费部分共计646,216.73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对于原告败诉的66起案件,有27起案件提起上诉。其中21件上诉案件均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5起案件因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未预交上诉费,也未申请缓交、免交案件受理费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回上诉;1起上诉案件还未进行审理。起诉并判决的案件中仅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案件为6起,涉及金额180,524.86元。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司已根据赔偿损失情况对何学葵提起了追偿诉讼,同时,公司大股东云投集团已根据承诺对公司赔偿投资者的180,524.86元向上市公司进行了补偿。据了解,对(2014)昆民五初字第44-50 号、(2014)昆民五初字第89号、(2014)昆民五初字第93号、(2014)昆民五初字第100-103号、(2014)昆民五初字第108号共计14起案件判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已执行何学葵的资产。 (2)2015年4月2日,公司收到昆明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通知书(昆仲受字(2015)03200号)。由本公司提交的本公司与何学葵借款合同纠纷的仲裁申请书,经昆明仲裁委员会审查已决定予以受理,具体信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8 息如下: 申请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何学葵请求仲裁事项:1、确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不负有《借款合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2年2月23日所签)第七条约定的承担逾期还款违约金的责任(若该条约定的逾期还款违约金成立,则该项违约金计算至2015年3月26日为6,196,187元);2.本案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昆明仲裁委员会已对本案进行开庭,最终裁定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