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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5-10-31财报-
中国宝安: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10月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局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政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游仕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661,305,824.68 14,725,495,570.64 13.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469,237,188.48 3,277,533,835.76 36.36%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36,427,852.95 34.05% 3,131,249,657.95 17.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61,399,921.75 1,743.00% 679,837,092.88 16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3,388,737.06 -42,469.60% -46,285,989.16 62.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80,943,814.18 -4,060.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3 1,757.89% 0.427 16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3 1,757.89% 0.427 160.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49% 13.57% 17.55% 9.6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27,475,457.8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2,467,458.0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61,483,956.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877,453.7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3,980,623.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200,621.0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 合计 726,123,082.0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3,204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91% 189,639,924 质押 166,340,000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57% 88,731,39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6% 28,050,906 浙江诸暨华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2% 22,531,334 深圳市金华瑞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9% 15,775,591 15,775,591 大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9% 14,198,031 14,198,031 质押 14,190,000 市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6% 13,768,206 13,768,206 冻结 13,768,206 海南绿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9% 11,042,913 11,042,913 王卫列 境内自然人 0.56% 8,899,05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其他 0.55% 8,821,29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 投资基金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189,639,924 人民币普通股 189,639,924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8,731,390 人民币普通股 88,731,39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8,050,906 人民币普通股 28,050,906 浙江诸暨华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531,334 人民币普通股 22,531,334 王卫列 8,899,059 人民币普通股 8,899,05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8,821,296 人民币普通股 8,821,296 李红英 7,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6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549,697 人民币普通股 5,549,69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233,843 人民币普通股 5,233,843 朱棣铭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两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上述股东浙江诸暨华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2,531,334股;股东王卫列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7,469,059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上升31.3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上升84.92%主要系期末持有二级市场的股票市值变动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上升69.77%主要系开发项目未结算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上升258.59%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末持有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5、发放贷款及垫款期末较期初上升1086.00%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报期对外发放贷款增加所致;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上升183.47% 主要系本公司将仍持有的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1%股权,由长期股权投资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按证券交易所2015年9月30日收盘价计算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下降40.51%主要系报告期内转让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8、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上升33.20%主要系工程项目尚未完工,投入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上升33.01%主要系预付设备、土地款增加所致; 10、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上升31.76%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1、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上升75.85%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下降85.84%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13、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上升79.34%主要系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4、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上升138.39%主要系本期溢价发行股份所致; 15、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期初上升748.43%主要系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引起所致; 16、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227.99%主要系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7、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192.63%主要系转让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7 资收益所致; 18、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44.08%主要系本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以(2015)民提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将原收取的内蒙古嘉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万元保证金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19、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373.55%主要系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期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增加,上年同期无相关业务;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期收到处置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9月21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宝安地产股权的议案》,相关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宝安地产股权的公告》及2015年9月22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年9月28日,标的股权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承诺将中宝控股和中国宝安所拥有的适合深鸿基发展需求的资产和业务以合理价格和恰当方式注入深鸿基,以提升深鸿基的经营能力、发展能力和盈利水平。 2、承诺不与深鸿基就同一地块的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竞购,也不在毗邻地块进行同种类型房地产项目开发。 2009年06月11日 2015年9月28日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宝安地产(原深鸿基)15%股权已转让,不再是宝安地产持股5%以上股东。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深圳市金华瑞投资有限公司、大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作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绿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关于中国宝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在该次交易中取得的中国宝安股份,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满后,该等交易对方所持有的该等股票的交易和转公司于2015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本次发2017年04月30日 履行中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8 (有限合伙)、南海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华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联创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