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明确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三项积极条件,即发行人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并且应当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这些标准的制定在保障最低审核标准的同时大大提升了企业债券发行的效率,扩大了能够发行债券的企业范围,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