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出台,进一步细化审慎监管要求、统一监管标准,明确了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出资比例等相关要求,强化《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效果。规定了出资比例上,银行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合作机构集中度上,银行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限额管控上,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50%。此外,还规定了严控跨地区经营,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严格风控环节,严禁将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的关键环节外包,审慎监管,监管机构可以根据银行实际经营情况,就出资比例、合作机构集中度、互联网贷款总限额等提出更严格要求,或将对部分中小银行形成进一步约束。同时,还设置了过渡期安排,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提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