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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税收政策促进多米尼克的气候适应性增长

公用事业 2026-06-01 世界银行 ~ JIAN
报告封面

目录 增值税23 国际税收 引言与主要发现 多米尼克的经济增长和减贫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自然环境,但同时高度暴露于各种外部因素、自然灾害和其他冲击之下。 该报告得出结论,多米尼克扩大税基具有巨大潜力,尤其是在所得税方面。 旅游部门的高昂税收优惠在加勒比国家普遍存在,尽管研究表明这些优惠对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经济增长或就业的影响甚微(Ding 等人,2020;CIAT/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2018)。此外,该国的高增值税(VAT)起征点导致只有少数公司需要注册,并且存在大量免征增值税或适用较低税率的商品和服务。虽然部分税收支出可能因其经济和社会效益而具有合理性,但它们往往具有逆向性,且许多税收支出在吸引额外投资方面效果不佳,导致大量税收流失。报告建议取消或改革与企业所得税(CIT)、个人所得税(PIT)和增值税(VAT)相关的各种税收支出。 在多米尼克等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经济活动高度集中在少数几个部门。加勒比地区的大多数国家主要依赖旅游业,尽管农业、金融和其他服务业也发挥着关键作用。多米尼克相对较小的规模对经济发展构成制约,限制了规模经济、多元化、国际贸易结构、政府能力以及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与其他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一样,极端天气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很常见,往往导致基础设施、生计和收入遭受重大损失,并对最脆弱的人群造成不成比例的影响。气候变化加剧了这一挑战,它增加了极端天气事件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创造了额外的波动来源。 本报告旨在考察多米尼克岛的税收体系,并识别能够拓宽和丰富税基的关键税收政策改革,重点是将绿色增长和气候韧性措施融入现有体系。 目前,包括多米尼克在内的加勒比经济体依赖狭窄的税基,高度依赖间接税。因此,对于该地区的国家来说,确定替代性收入来源非常重要。此外,通过税收政策促进绿色增长和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是岛屿发展中国家的高优先事项。 该分析确定了多米尼克加强税收征管的政策措施,以及可由区域各国共同应对的区域性挑战。 已对格林纳达、圣卢西亚以及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进行了范围界定和基准分析。已评估巴巴多斯、牙买加和塞舌尔等结构性和目标性同伴国家的税收实践,以确定其是否可在多米尼克实施。报告总结了关键建议,并按短期和中期的优先级及可行性排序。 环境税收是资助气候适应和推动能源转型的一项关键工具。 一个设计良好的税收制度可以在减少多米尼克国内重要的非正规部门规模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简化CIT可以使那些可能以非正规方式运营的企业更容易且更具吸引力地合规。 气候变化适应将需要大量的国内收入动员,特别是在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增强环境税收是满足适应需求的一个关键工具。 对资本收入征收预提税可以是一项有效的措施,以加强税收征管。 周期性房产税也可能在不阻碍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增加税收收入。 在税务管理资源有限的场景下,将此税种作为纳税人对最终义务的预缴引入,可以简化征管并减少合规差距。通过在源泉征收税款,当局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需要大量审计和监控的需求,而这些往往会使行政能力承压。资本收入通常包括特许权使用费、股息、利息、租金、租赁收益和投资收益等,所有这些都可以被源泉扣缴,以确保及时高效的收入征缴。 这些税收在经济增长方面被认为是最不具危害性的,如果管理得当,它们可以帮助增加收入。 健康税可以缓解负外部性,同时增加额外收入。 有机会改革和简化酒精消费税税率,以及提高含糖饮料(SSB)的税收。 多米尼克成功实施税制改革,关键在于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 通过数字化加强税务管理,对于确保未来税制改革工作的成功至关重要。迫切需要进行的改革包括:从纸质申报转向电子申报,并增加使用数字工具以促进监管和优化审计程序。一旦这些改革到位,税务管理部门将能更好地监控现有纳税人,并通过规范目前未征税的活动来扩大纳税人数量。 单边税收改革固然可以取得显著进展,但当局也需加强与其它加勒比税区的区域协调。 协调一致的努力有助于规范各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和旅游业增值税税率下调。加勒比地区在旅游业方面慷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增值税支出可能构成不良的税收竞争。通过加强税收协调,加勒比国家可以在保持税收收入的同时,吸引旅游业和投资。 拟议的改革应带来可观的收入,减少扭曲,建立更公平、更进步的税收框架,并确保税收制度促进绿色经济增长。 表1中总结的推荐税收政策改革,是按照政策优先级和制定及实施所需时间进行排列的。 多米尼克税收制度基准测试 多米尼克2021/22年度的税收占GDP比重为23%,高于所有其他 OECS 国家(除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外),也高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LAC)的平均水平(见图1)。 同样地,在人均收入相近的水平上,多米尼克作为GDP的百分比,所获得的税收收入高于许多其他国家(见图2)。 多米尼克税收结构中,来自间接来源的税收,如增值税或消费税,占据主导地位,并且在过去三十年中其占比进一步增长。 间接税占税收总额的83.1%,在岛屿国家中占比最高(见图3和图4)。随着经济增长,各国通常会减少对间接税的依赖并多元化其税收结构。然而,多米尼克的情况并非如此,目前间接税在其总收入中的占比高于1990年代(见图5)。在间接税中,与贸易相关的税收占比相对较大(占税收总额的23.4%,或占GDP的5.4%),这高于许多类似的非岛屿国家,这可能是由于多米尼克GDP的高进口比率所致,这是小岛屿发展中国家(SIDS)的常见特征。 相比之下,多米尼克在税收结构中并未突出征收收入税和财产税。 仅14.5%的税收总收入来自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或其他针对收入的税收,这一比例低于其区域同行。所得税占GDP的比重大致稳定在3-4%,但呈下降趋势。房地产及其他税收始终贡献了不到1%的税收总收入。 来源:世界银行(2020年)、联合国大学世界发展研究所(2020年)、多米尼加财政部(2020年)收入统计数据。 多米尼克于2006年引入了增值税,该税已成为该国年度税收收入的最大来源(见表3)。 2021/22财年,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例超过42.5%。增值税取代了包括销售税、娱乐税和酒店入住税在内的多种间接税的复杂税制。然而,增值税收入的增长部分是以国际贸易税为代价的,在引入增值税后,许多国际贸易税被减免或简化(Schlotterbeck 2017)。截至2023/24财年,国际贸易税占税收总额的比例仅略有上升,达到24.5%。 多米尼克自2006年引入增值税并简化税制以来,未能有效提高其税收占GDP的比重。 这些改革将税收占GDP的比重从1990年至2006年间的平均19.4%提升至2007年至2023年间的平均22.6%。然而,该比重一直波动不定,并未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见图5)。 政府过度依赖CBI项目存在风险,尽管该项目在融资投资项目、灾后重建以及疫情期间限制债务累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米尼克收集了大量的非税收收入,其中最显著的是其投资入籍(CBI)计划,该计划在2023/24年度产生了超过6.023亿东加勒比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3.8%)。 该计划为在岛上购买房地产的富裕人士或向用于国家发展项目的经济多元化基金捐款的个人提供即时多米尼加公民身份。2023/24年度,公民身份计划收入占政府总收入的比例为54.9%。在圣卢西亚和格林纳达等邻国也存在类似的计划。 公民投资计划(CBI)收入本质上波动性大且难以预测,因此难以用于资助社会保护等领域的长期政府承诺。该计划也与多米尼加护照持续关联的旅行权利密切相关,特别是前往英国和申根区的免签证旅行。由于安全考虑,英国于2023年7月19日重新对多米尼加公民实施签证要求。目前,多米尼加公民可在180天内最多以90天的免签证方式前往申根区,但自2025年末起,将需要获得欧洲旅行信息和授权系统(ETIAS)的授权。此外,人们还关注CBI计划的透明度和治理问题。 多米尼克税收制度通过更加侧重直接税,有潜力增加财政收入并减少不平等。 发达经济体通常拥有较低的非正规经济活动水平和更广泛的税基,因此更依赖直接税和社会保险缴费,特别是个人所得税。这些特征有助于提升税收制度的累进性。本报告旨在提供关于如何扩大直接税和间接税作用的指导。 企业所得税 多米尼克的标准CIT税率为25%,低于该地区大多数同等国家的税率(见图6)。 然而,向股东分配的股息需缴纳所得税或预提税,除非这些股息来源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对于在多米尼克无常设机构的居民和非居民公司的毛收入,均适用15%的预提税(见表5至表7)。 没有关于年营业额的CIT注册门槛,超过该门槛的公司即被要求注册成立(即,超过该门槛后,它们不能再以个体工商户或非公司企业的形式经营)。 未注册企业根据常规累进税率表,依据PIT(利润所得税)进行征税。多米尼克没有针对小企业的估算税制,该税制会提供简化的税务规则(例如,按营业额而非利润征税)。在像多米尼克这样非正规经济约占GDP 40%的国家,这种税制可能尤其有用。 2023/2024财年,多米尼克的公司所得税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4%,相当于总税收的7%。 应《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建议书的建议,多米尼克近期已过渡到按属地原则对跨境公司收入征税。 此相对较低的 CIT 收入是由于:(i) 大量的免税收入类别;(ii)宽厚的投资税收优惠;(iii) 较低的税收遵从度。根据《所得税法》,租赁收入、租金收入、建筑收入和农业收入在 CIT 下均属免税范围(见表4)。 在属地型公司税制度下,企业仅就源自多米尼克共和国的收入缴纳所得税。属地型税收制度通常对资源有限的小型发展中国家而言,更容易管理且执行成本更低,因为它无需税务机关监控企业的全球收入和外国税额,从而无需依据多米尼克共和国法律计算剩余税负。应欧盟2019年的要求,多米尼克共和国还修订了《财政激励法》,增加了实质性要求——例如需证明有实际经济活动和雇佣员工等。然而,属地型税收制度需要制定详尽规则,以防止企业通过人为转移利润(例如,通过转让定价将利润转移到低税地区)的方式将利润转移到境外。 多米尼克的投资激励措施与其他加勒比国家类似,包括多年免税期,在此期间,企业可免缴其利润的所得税(见表5和表6)。 根据《财政激励法》,制造商、农产品加工企业、信息和通信技术企业以及其他服务提供商可享受长达15年的免税期(见表5)。酒店和度假村开发商可根据《所得税法》和《酒店援助法》享受长达10年的免税期。然而,自2019年以来,引入了对累积税收优惠的一些限制。例如,企业获得的税收减免总额不再能超过其总投资额。为每个投资项目设定固定年限的免税期所面临的一个挑战是如何正确界定何为一个新的投资项目。在免税期即将结束时,业主可能会被激励进行有限的投资,并主张这项新的“开发”使其有资格获得另外10年或15年的免税期。 税收优惠对吸引投资的直接影响参差不齐,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James 2014;Kinda 2014;Andersen 等人 2017;Ghazanchyan 等人 2018)。 例如,柴和古奥(2008)分析了六个加勒比国家的税收优惠和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发现投资似乎并不依赖于税收优惠。他们还发现,税收支出的成本非常高,每年占GDP的9.5%至16%。丁等人(2020)对该研究在十个加勒比经济体进行了复制,并未发现税收激励对FDI、GDP增长或就业有显著影响。此外,CIAT/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2018)对多米尼加共和国的公司所得税税收假期和间接税优惠进行了成本效益分析,发现其产生了负面影响。然而,其他研究发现税收激励在某些国家(如中国和印度,Bird等人2018)对投资产生了积极影响。 除了其在吸引投资方面的效果存疑外,以利润为基础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免税期)还存在其他缺点。 “commodation” 这个词在英语中并不常见,通常可能是 "accommodation"(住宿,住处)的拼写错误。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