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land Living Services Group Limited方圓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前稱 Fineland Real Estate Services Group Limited 方圓房地產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碼:9978) 澄清公告 有關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度業績公告 茲提述方圓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刊發之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公告(「業績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業績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正式澄清,業績公告中文版本(「中文公告」)第22頁及第29頁存在以下無意的文書錯誤。 “銷售及營銷開支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的銷售及營銷開支約為人民幣0.6百萬元,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0.2百萬元增加約0.4百萬元,主要由於若干項目的品牌標識系統升級及開展旨在提升品牌辨識度與影響力之營銷活動。” “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 我們提請關注合併財務報表附註3,其中指出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錄得淨虧損約人民幣71,461,000元,且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團的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產約人民幣61,425,000元。該等情況,連同附註3(d)中所述的其他事項,表明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對本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產生重大疑慮。我們對這一事項未修改審計意見。” 英文版業績公告在所有方面均準確無誤。 除上述披露者外,業績公告中文版本的所有資料維持不變。本澄清公告為對業績公告的補充,並應與業績公告一併閱讀。 承董事會命方圓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方明主席 香港,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方明先生、孫立功先生、韓曙光先生及謝麗華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梁偉雄先生、田秋生先生及杜稱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