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陈达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远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年初增加9,000.95万元,增长100.01%,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增加影响所致。 ②预付款项期末较年初增加2,271.70万元,增长207.90%,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原材料支出增加影响所致。 ③其他应收款期末较年初增加1,076.95万元,增长68.33%,主要原因系本期上海海脊生物医药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上海临港新区房屋购买保证金1000万元影响所致。 ④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年初增加6,499.21万元,增长106.60%,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新增对北京阿迈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资7,000万元影响所致。 ⑤在建工程期末较年初增加1,516.02万元,增长46.64%,主要原因系本期拉萨经开区新生产基地支出增加影响所致。 ⑥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年初减少1,085.46万元,下降50.14%,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上年工资及年终奖金影响所致。 ①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97.61万元,下降51.35%,主要原因系上年依姆多产品涉及委托加工技术转移等费用,由于该事项已于上年末基本完成,故影响本期该费用大幅减少。 ②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38.87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利息收入增加、汇兑损失减少共同增加影响所致。 ③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885.02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山南市统筹城乡发展管理委员会支付的财政扶持资金4,781.21万元所致。 ④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69.56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参股公司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所致。 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993.69万元,下降20.48%,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购买原材料、产品推广费以及各项税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所致。 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858.14万元,主要原因系:a、本期收到已到期结构性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2.4亿元;b、本期支付北京阿迈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资款7,000万元;c、本期与斯微生物合作,支付首笔里程碑款3,500万元;d、本期支付上海临港新区房屋购买款1.44亿元;e、由于生物制药新建原液车间工程已完工,故本期在建工程款较上年减少2,000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1,354.68万元,主要原因系:a、本期分红较上年同期增加1.22亿元;b、本期收到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质押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金5,000万元;c、上年同期公司股份回购支出8,500万元,本期无回购共同影响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总体情况: 2016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IMDUR®(依姆多)资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本次收购是以现金方式向ASTRAZENECA AB(阿斯利康)购买其IMDUR®(依姆多)产品、品牌和相关资产,交易金额为1.9亿美元(存货另计),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方式支付以上款项。201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已实施完成。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从2016年5月1日起,依姆多的销售收益已归我公司所有。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市场交接涉及中国市场和海外约40个国家和地区,已全部完成交接;依姆多本次资产交接共涉及93个商标,已完成过户的商标共87个;本次资产交接相关MA转换涉及44个国家和地区,已完成MA转换工作的国家和地区共27个。生产转换工作正在按照计划进行,其中在中国市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受理就依姆多技术转让事项提出的申请,目前公司正在按要求补充资料;海外市场,已有17个国家 和地区获批,获批的国家和地区由我公司委托的海外生产商Lab. ALCALA FARMA, S.L供货,其余国家和地区正在办理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每月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本公司与北京金达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隆”)联合投资银行不良债权类项目合同执行纠纷一案,共涉及本金6,368万元及相应收益款。因金达隆违约,公司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批准了我公司对金达隆相应资产实施财产保全的申请,并于2019年11月25日作出判决,要求金达隆方支付我公司相应投资款、保证金及相应的收益款、违约金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一审判决后,金达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目前,法院已受理我公司的执行申请;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收回210.72万元。 (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2019年6月18日、2019年11月26日、2020年7月14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3、本公司大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20年9月1日起后的90日内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即2,479,378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8日、2020年10月16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4、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欣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时该公司与斯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上海海脊生物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持有55%的股份),并完成了工商登记。为了疫苗生产线建设需要,公司拟在上海市奉贤区临港智造园购买房屋和土地,预计总金额约3.4亿元人民币;目前,公司已与出售方签署了相关房屋购买协议,并已支付首付款1.44亿元及保证金1000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8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5、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购买保本理财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