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西藏药业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陈达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远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020年4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6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7,098,459股增加至247,937,843股,股东持有股份也同比例发生变化。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①货币资金期末较年初增加2.34亿元,增长31.55%,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本期收到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以及本期收回到期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共同影响所致。 ②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年初减少8,995.23万元,下降99.95%,主要原因系上年末购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转入货币资金影响所致。 ③预付款项期末较年初减少532.39万元,下降48.72%,主要原因系上年预付的货款已在本期采购入库影响所致。 ④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年初增加503.40万元,增长85.77%,主要原因系本期待抵扣进项税较年初增加影响所致。 ⑤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年初增加99.95万元,增长53.34%,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的固定资产采购款较年初增加影响所致。 ⑥应付账款期末较年初减少423.18万元,下降34.02%,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了到期应支付的 货款影响所致。 ⑦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年初减少826.35万元,下降38.17%,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上年年终奖金影响所致。 ①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67.56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香港公司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影响所致。 ②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1.23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所致。 ③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799.50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产业发展扶持资金4,781.21万元影响所致。 ④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0.51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外捐赠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所致。 (3)现金流状况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5,681.75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回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总体情况: 2016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IMDUR®(依姆多)资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本次收购是以现金方式向ASTRAZENECA AB(阿斯利康)购买其IMDUR®(依姆多)产品、品牌和相关资产,交易金额为1.9亿美元(存货另计),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方式支付以上款项。201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已实施完成。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从2016年5月1日起,依姆多的销售收益已归我公司所有。截至本报告日,本次市场交接涉及中国市场和海外约40个国家和地区,已全部完成交接;依姆多本次资产交接共涉及93个商标,已完成过户的商标共84个;本次资产交接相关MA转换涉及44个国家和地区,已完成MA转换工作的国家和地区共27个。生产转换工作正在按照计划进行,其中在中国市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受理就依姆多技术转让事项提出的申请,目前公司正在按要求补充资料;海外市场已有17个国家和地区获批,后续将由我公司委托的海外生产商Lab. ALCALA FARMA, S.L供货,其余国家和地区正在办理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每月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大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药业”)将其质押的本公司25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后,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203万股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截至本报告期末,华西药业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69.9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44%。 (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2020年4月1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现场检查结果通知书》:经审查,该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附录要求。 (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5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4、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到了西藏山南市幸福家园建设管理局拨付给公司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4781.21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5、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