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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0 财报 -
报告封面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2020年10月20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才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小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红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控股股东于2020年10月14日解除质押18,637.5856万股股份,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剩下9,200万股质押股份。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251.67%,主要原因为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96.88%,主要原因为四季度为农业生产淡季,销售收入少,而三季度为秋肥旺季,销售集中;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48.97%,主要原因为受年内股价上涨的影响,针对绿港等31位自然人的应收回投资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在本期部分转回; (4)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减少37.65%,主要原因为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库存原料及成品较期初减少,另外期初发出商品在本期确认收入结转了成本; (5)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68.38%,主要原因为期初待认证及留抵进项税 额在本期予以认证抵扣; (6)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220.13%,主要原因为宜昌新洋丰磷酸铵和聚磷酸铵及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持续推进; (7)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2240.78%,主要原因为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增加; (8)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39.33%,主要原因为本期部分承兑汇票到期解付; (9)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152.63%,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绩效工资,年底考核后发放; (10)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41.11%,主要原因为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11)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162.74%,主要原因为本期所得税汇算过程中税前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增加; (12)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较期初减少56.55%,主要原因为本期回购公司股份增加; (13)报告期末,库存股较期初增加146.36%,主要原因为本期回购公司股份增加。 2.利润表项目 (1)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14.84%,主要原因为本期伴随着货币资金平均持有量增加,相应的银行存款利息增加; (2)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4.58%,主要原因为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3)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00.11%,主要原因为受年内股价上涨的影响,针对绿港等31位自然人的应收回投资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在本期部分转回; (4)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07.73%,主要原因为本期在疫情期间,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向社会捐助资金用于抗击新冠疫情。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9.92%,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回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本期收到的预收账款增加;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4.19%,主要原因为本期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价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合理回归,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10.5元/股(含)。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3元/股(含)。 2020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含)人民币10.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含)人民币13.50元/股。 2020年7月2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1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77%, 最 高 成 交 价 为11.06元/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6.14元/股 , 支 付 总 金 额 为201,020,117.9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经实施完毕。 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11月1日、11月5日、11月13日、12月3日、2020年1月3日、2月5日、3月3日、4月3日、5月7日、6月4日、6月17日、7月2日、7月15日、7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5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5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057、060、2020-001、004、005、009、024、028、041)、《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补充更正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2.投资建设30万吨/年合成氨技改项目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30万吨/年合成氨技改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人民币150,000万元建设30万吨/年合成氨技改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了满足公司磷酸一铵与复合肥生产所需的合成氨原料,降低下游产品的生产成本,节约原材料外购的运输费用,提升盈利能力、资金使用效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完善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的战略布局,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与磷复肥主业核心竞争力,继续做大做强磷复肥主业,提升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建设30万吨/年合成氨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3.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洋丰大酒店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新洋丰大酒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投资设立新洋丰大酒店,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各地经销商等客户调研参观公司的食宿需求。 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公司年产30万吨合成氨技改项目。 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9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5.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价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合理回归,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不超过6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13.5元/股(含)。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66,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最高成交价为12.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9,530,007.76元。 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7月28日、8月4日、9月3日、10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2020-052、057、062)。 6.投资建设30万吨/年高品质经济作物专用肥项目 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推动公司向高附加值的精细化产品、提质增效型产品发展,公司拟投资建设30万吨/年高品质经济作物专用肥项目,该项目是公司顺应复合肥行业新型化、专业化发展的需要。项目建成后公司在新型肥料的布局将更加完善,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3,99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建设30万吨/年高品质经济作物专用肥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适用□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