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才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小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红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长244.17%,主要原因为本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增加; 2.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长438.20%,主要原因为化肥销售的季节性强,四季度为销售淡季,而一季度为春肥旺季,一季度销售收入较去年四季度大幅增加;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158.95%,主要原因为化肥销售的季节性强,四季度为销售淡季,而一季度为春肥旺季,一季度销售收入较去年四季度大幅增加; 4.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下降41.49%,主要原因为春季为肥料销售旺季,期初储备存货在本期实现销售; 5.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41.63%,主要原因为宜昌新洋丰磷酸铵和聚磷酸铵及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随着工程进度增加,预付工程设备款随之增加; 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长2239.17%,主要原因为本期宜昌新洋丰取得借款2亿元; 7.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下降34.08%,主要原因为部分期初承兑汇票本期到期解付; 8.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长93.26%,主要原因为本期应交所得税增加。 1.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964.56%,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本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0.05%,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政府补助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3.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4.89%,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较上年同期确认合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 4.本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95.69%,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较上年同期较少处置固定资产; 5.本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78.19%,主要原因为本期往来账核销形成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6.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23.77%,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抗击新冠病毒疫情捐款100万元; 7.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45.6%,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87.38%,主要原因为本期期末的预收账款较去年同期期末大幅增加,应收账款较去年同期期末有所降低,且原材料采购支出同比减少;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727.77%,主要原因为本期固定资 产投资增加以及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的净支出增加;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84.62%,主要原因为本期宜昌新洋丰取得2亿元短期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价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合理回归,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10.5元/股(含)。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2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5%,最高成交价为8.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8,278,104.58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9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5%,最高成交价为8.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6,538,014.28元(不含交易费用)。 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11月1日、11月5日、11月13日、12月3日、2020年1月3日、2月5日、3月3日、4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5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5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057、060、2020-001、004、005、009)。 2.投资建设30万吨/年合成氨技改项目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30万吨/年合成氨技改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人民币150,000万元建设30万吨/年合成氨技改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了满足公司磷酸一铵与复合肥生产所需的合成氨原料,降低下游产品 的生产成本与外购运输费用,提升盈利能力、资金使用效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完善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的战略布局,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与磷复肥主业核心竞争力,继续做大做强磷复肥主业,提升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建设30万吨/年合成氨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10.5元/股(含)。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9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5%,最高成交价为8.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6,538,014.28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才学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