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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贵人: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ST贵人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林天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锦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锦满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主要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变动分析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截止2021年3月31日,贵人鸟品牌营销网络已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零售终端数量达到1,422家,零售终端总面积114,454平方米,其中按照城市分级划分,一线城市零售终端105家,二线城市零售终端296家,三线城市零售终端645家,四线城市零售终端376家;按照区域划分,华东79家,西南360家,华中118家,华南118家,东北315家,华北275家,西北157家。 2、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 2020年8月12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皇星公司”)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奇皇星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20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1。 2020年9月4日,公司收到泉州中院《决定书》((2020)闽05破申18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2020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2。 2020年12月8日,泉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于2020年12月11日指定贵人鸟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2020年12月11日、1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7;《关于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9。 2021年1月14日,泉州中院主持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草案)》及《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期间继续营业议案》。 为顺利推进贵人鸟重整工作及提高重整效率,保障贵人鸟重整成功,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于2021年3月16日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在管理人规定的报名期内,仅有黑龙江泰富金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金谷”)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管理人对泰富金谷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了审查,报名资料符合条件,管理人于2021年3月29日向泰富金谷送达《关于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通知书》。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表决通过重整计划;同日,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1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以及《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7。 2021年4月26日,泉州中院出具了(2020)闽05破26号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全力落实完成重整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内容,积极运营,推动贵人鸟重回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债权人利益,为公司广大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