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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意 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20-02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颂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德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贤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融资为8,730,000.00元,较上年期末增长179.7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货款方式增加所致。2、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为38,270,821.45元,较上年期末增长61.2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材料采购款项增加所致。3、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0.00元,上年期末为3,000,000.00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将所持广州易贷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10%的股权以3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出去,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4、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为33,296,268.05元,较上年期末增长36.80%,主要是报告期内印度达意隆公司支付购地款项所致。5、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5,268,095.34元,较上年期末增长40.9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软件、工程及设备款等增加所致。6、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为48,519,600.00元,较上年期末增长43.8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与供应商结算货款增加所致。7、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7,571,804.10元,较上年期末减少48.45%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2019年末计提的职工薪金所致。8、报告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为576,514.06元,较上年期末减少42.75%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所致。9、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为0.00元,较上年期末减少-213,359,404.20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根据会计政策变更调整会计报表列报所致。10、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为276,940,932.98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根据会计政策变更调整会计报表列报所致。 (二)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为804,536.9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72%,主要是报告 期内缴纳的增值税减少,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为1,028,902.1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73%,主要是美元汇兑损益波动所致。3、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为1,977,876.5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1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收益减少所致。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为167,771.6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1.0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收益增加所致;5、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为-669,877.0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34%,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6、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5,763,138.14元,主要由于会计准则变更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在本项目列示。7、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0.00元,主要由于会计准则变更所致,上年度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在本项目列示。8、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4,303,307.7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41%,主要是由于美元汇兑损益波动,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42,240.0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7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92,345.6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0.08%,主要是报告期内印度达意隆公司支付购地款项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75,833.8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4.12%,主要是报告期内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974,929.7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5.99%,主要是报告期内美元汇率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的客户深圳西满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满公司”)因资不抵债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破产重整程序。2016年7月8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西满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 人”)担任管理人。公司已于2016年9月5日按深圳中院的通知向西满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获确认公司债权本金849.30万元,利息100.88万元,合计950.18万元。2020年1月18日公司收到西满公司管理人的通知,《重整计划草案》经第三次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的安排,公司现金受偿金额为736,128.00元。2020年2月23日,公司接到西满公司管理人的通知,深圳中院已裁定批准其重整计划,并同意终止其重整程序。2020年3月4日,公司收到西满公司现金清偿款项736,128.00元。公司与西满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已结清。 2、2016年1月,A-one Products &Bottlers Ltd.(以下简称“A-one”)以公司、香港华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运”)为共同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约1,816.09万美元损失及赔偿等。2017年5月22日,贸仲委作出终局裁决,裁决A-one应向公司和香港华运支付10%合同余款,逾期付款利息、工程师费用等。2019年5月22日,公司收到坦桑尼亚高等法院出具的书面裁决,其认可贸仲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效力并同意予以执行。公司已委托在当地聘请的代理律师申请执行该裁决,同时A-one也向当地法院申请暂停执行该裁决,并提出拒绝承认与执行的申请。截止报告期末,该案件仍在申请执行中。 3、2017年7月28日,公司收到由坦桑尼亚律师转寄的《传票》、《起诉状》等诉讼资料。A-one以公司、香港华运为被告,向坦桑尼亚高等法院提起诉讼。A-one以与公司于2012年到2015年间签订的配件订单(涉及订单金额总共约为8.78万美元),公司部分配件交货迟延、部分配件未交货为由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84.54万美元,以及相关利息、诉讼费和其他经济补偿。2019年10月9日,坦桑尼亚高等法院做出判决,判决公司和香港华运向A-one支付经济损失、利息、诉讼费和其他经济补偿。截止报告期末,该案件未执行,公司已提出撤销裁决申请,目前正在审理中。 4、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广州白云支行”)申请人民币13,800万元授信并提供权属证号分别为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200312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200300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201698号的房产作为抵押。截止报告期末,该笔授信正在履行中。 5、2019年9月23日、2019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公司在中行广州白云支行占用人民币2,000万元的融资性保函授信额度,开立币种为美元,折合人民币为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性保函,为北美达意隆向华美银行申请的币种为美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报告期内,银行已开立保函。 6、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天誉支行(以下简称“浦发广州天誉支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8,000万元,期限一年,提供公司的应收账款为该笔授信作质押担保,公司股东张颂明先生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向浦发广州天誉支行申请非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用于公司经营周转,授信由关联方提供足额存款作质押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笔授信正在履行中。 7、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州逻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500万元,在广州设立一家控股子公司广州逻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逻得智能装备”)。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75万元,占注册资本55%;广州逻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25万元,占注册资本45%。2020年1月16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的通知,其已取得了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8、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广州经开区支行”)申请授信融资,最高等值26,500万元人民币;同意由张颂明先生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将公司名下的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23号自编一栋、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23号自编二栋、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23号自编三栋、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23号自编四栋的房地产抵押给工行广州经开区支行用作抵押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人民币6,600万元;同意由张颂明先生在工行广州经开区支行办理的理财产品提供理财质押担保,担保的融资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笔授信正在履行中。 9、2020年2月16日,收到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宝隆”)的通知,其拟在已有日化洗液产品基础上,开展生产、销售免洗洗手液、液体消毒剂、喷雾剂消毒剂等的消毒产品业务,并申请获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临时)》。 10、基于业务发展布局的考虑,公司将持有广州易贷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易贷”)10%的股权,以3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广州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及方 颂先生。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广州易贷股份。公司已于2020年2月19日接到广州易贷的通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 11、2020年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