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深圳市南方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目录 一、业务背景 二、业务流程 一、业务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公告》(2025年第15号、第17号)等监管政策,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全面合规转型,切实发挥《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中“无票免税”政策对行业发展的支持作用,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开放“无票免税登记”系统通道,本次仅面向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企业提供无票免税登记功能。 一、适用企业范围 适用于9610出口清单/报关单的境内发货人、生产销售单位、报关单表头备注的实际卖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清单商品项备注实际卖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出口免税登记。(其中清单为简化申报清单,报关单为汇总申报的报关单) Ø仅支持通过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申报且结关清单或深圳单一窗口申报且结关报关单的深圳企业。 Ø采取“委托代理”方式出口的,代理报关主体(即境内发货人)亦须为深圳企业。 一、前置单证申报注意事项 需进行免税登记的企业,在报关单/清单申报时需注意区分拆单和非拆单两种业务场景情况: 1.拆单:即实际卖家“委托代理”方式出口,未体现报关单或清单境内发货人或生产销售单位任一主体上,且是和多个卖家合并一个单证进行通关申报的。 Ø报关单申报填写规范:在报关单表头的备注栏准确填写实际跨境电商卖家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备注栏还有其他内容,可放于备注最后面【格式规范:其他的备注内容+[18位信用代码(项号,...),18位信用代码(项号,...)],】格式中涉及的括号、符号均为英文半角符号示例:衣服XXX等其他备注内容[91440300MASFLTTJ3D(1,3,50),91440300580062346C( 2,3,4,5),...] Ø清单申报填写规范:在清单商品项的备注栏准确填写实际跨境电商卖家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商品备注栏还有其他内容,可放于备注最后面(示例:91440300MASFLTTJ3D) 2.非拆单:即实际卖家自有抬头出口(即体现在境内发货人)或“委托代理”方式出口但体现在生产销售单位一栏(生产销售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完整填写)。 二、业务流程 无票免税登记 登记企业前置条件 Ø通过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申报且结关清单或深圳单一窗口申报且结关报关单的深圳企业。 Ø在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无票免税登记板块,进行出口免税登记预约。Ø登记预约1~2日后,根据预约单证数据再进行报关单/清单的免税登记。Ø报关单/清单免税登记完成后,多维查询免税登记信息。 Ø单证申报规范:如登记企业采取“委托代理”方式出口,且又未出现生产销售单一栏,报关单申报时需在表头备注实际卖家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项号,清单申报时需在清单商品项备注栏备注卖家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平台注册 Ø在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上完成通关业务注册。 三、企业平台注册-系统指引 Ø如企业未在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szceb.cn/)注册,需先完成企业通关业务注册。 三、无票免税登记-系统指引 Ø进入“无票免税登记”模块,需先进行免税登记预约,只有预约的相关单证才能进行报关单/清单税务登记。 Ø点击“预约”按钮,进入预约登记界面,监管方式默认9610;单证类型选择报关单或是清单;下载导入模板维护要预约的单证信息;导入维护好的模板(切勿擅自更改导入模板,以免无法导入数据);预约登记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完成预约登记。 三、免税登记预约-系统指引 Ø单证编号:根据选择的单证类型,填写相应的单证编号(如单证类型选择的清单,则此处写预约的清单编号,如企业既有报关单又有清单需要预约,需分别进行预约)。 Ø境内发货人:填写申报单证上对应的境内发货人名称。 Ø境内发货人统一信用代码/海关编码:填写申报单证上对应的境内发货人统一信会信用代码或海关编码。(报关单时境内发货人填写统一社会信用码,清单时填写海关编码) Ø出口日期:填写单证对应的出口日期。(格式年月日即可) 注:请认真填写预约单证相关信息,如填写错误可能导致单证预约失败,影响后续无法进行免税登记。 三、免税登记预约-系统指引 Ø提交预约登记信息后,免税登记预约列表展示当前预约的数据且预约状态为“预约中”,同时系统开始同步处理企业预约单证信息(1~2日),系统处理完成后,则该预约登记数据状态为“预约完成”,企业即可进行相应单证的免税登记操作。 Ø通过点击“预约编号”可进入当前预约登记数据的详情界面,查看单证详细预约结果。 注:企业未预约对应的清单或报关单,无法办理相关单证的免税登记; 三、清单免税登记-系统指引 清单编号: Ø进入清单免税登记界面,可以通过“出口日期”和“清单编号”两种方式分别进行清单免税登记,必填项注意维护,点击“出口免税登记”按钮,进入归并界面。 注:若当前登记企业未体现在申报清单中,即使有进行单证预约,同样无法选择查询对应单证进行免税登记操作。 三、清单免税登记-系统指引 Ø进入出口免税登记界面,选择要登记的商品数据,并核实申报税务总金额。 Ø确认本次需进行的免税登记数据,点击“提交免税登记”按钮,即完成本次免税登记。登记的数据在“出口免税登记查询”界面可以进行查询。 Ø归并原则:按符合同一商品编码(前4位)、同一申报计量单位、同一商品币制的进行归类的商品数据。 三、报关单免税登记-系统指引 报关单号: Ø进入报关单免税登记界面,可以通过“出口日期”和“报关单号”两种方式分别进行报关单免税登记,必填项注意维护,点击“出口免税登记”按钮,进入归并界面。(归并界面可参考清单免税登记指引) 注:若当前登记企业未体现在申报报关单中,即使有进行单证预约,同样无法选择查询对应单证进行免税登记操作。 三、出口免税登记查询-系统指引 Ø进入出口免税登记查询界面,查询企业登记的出口免税登记数据。支持通过申报类型、监管方式、登记编号、登记时间等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Ø针对登记数据可以点击查看对应的单证信息及商品类别信息。 三、出口税务登记(月)查询-系统指引 Ø按月查询列表展示登记月份、登记企业、监管方式、申报类型、登记次数、申报免税总金额、单证数量、商品类别数等信息。 服务热线:0755-8316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