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本公司负责人吕志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静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85,821 3.4 253,899 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70 10.5 46,074 (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553 11.5 46,034 (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83,504 1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34 10.5 2.319 (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34 10.5 2.319 (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8 增加0.23个 百分点 11.19 减少1.02个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649,351 630,131 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14,984 408,692 1.5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0 532 2024年1-9月主要为转让子公司股权产生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4 143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5 1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 (579) 2024年1-9月主要为捐赠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综合治理资金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 5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 20 合计 17 4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四)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4年 1-9月 2023年 1-9月 于2024年 9月30日 于2023年12月31日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46,074 48,269 414,984 408,692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 质的费用 4,495 4,232 2,454 2,786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50,569 52,501 417,438 411,478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4年 1-9月 2023年 1-9月 变动 (%) 主要变动原因 1 营业收入 253,899 252,467 0.6 外购煤销售量、售电量增加带来营业收入增长 2 营业成本 168,348 163,749 2.8 外购煤销售量增长导致其采购成本增长;售电量增长导致燃煤采购成本增长 3 研发费用 1,740 1,399 24.4 主要受研发投入和进度影响 4 财务费用 144 283 (49.1) 利息收入增加 5 其他收益 202 333 (39.3) 本集团取得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 6 投资收益 3,426 2,964 15.6 本集团对发电联营公司及财务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以及本年转让子公司股权产生的收益增加 7 营业外支出 988 195 406.7 2024年1-9月主要为捐赠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综合治理资金 8 所得税费用 12,462 13,552 (8.0) 利润总额下降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于2024年 9月30日 于2023年12月31日 变动 (%) 主要变动原因 1 货币资金 165,132 149,986 10.1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 2 应收票据 5,317 7,983 (33.4) 部分票据到期收回 3 应收账款 13,009 11,875 9.5 应收售煤款增加 4 应收款项融资 61 254 (76.0) 计划用于贴现或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回 5 预付款项 7,400 5,999 23.4 预付购煤款、铁路运费等增加 6 存货 11,357 12,846 (11.6) 煤炭存货减少;处置子公司后,原子公司相关存货减少 7 其他流动资产 6,359 7,277 (12.6)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 8 长期股权投资 58,251 55,571 4.8 确认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以及按照协议对本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出资 9 在建工程 25,492 20,474 24.5 在建发电项目持续投入 10 无形资产 64,145 61,630 4.1 新街一井、二井矿业权相关资产增加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760 23,437 9.9 预付设备款、工程款增加 12 短期借款 1,840 2,927 (37.1) 本集团优化内部资金使用,偿还短期借款较多 13 应付账款 33,739 38,320 (12.0) 应付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减少 14 合同负债 5,161 7,208 (28.4) 处置子公司后,原子公司承担的合同负债相应减少 15 应付职工薪酬 18,021 7,424 142.7 主要受计提员工薪酬影响。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期末20,326百万元下降11.3% 16 应交税费 7,038 9,916 (29.0) 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 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585 7,179 61.4 本集团应付美元债券将于2025年1月到期,由“应付债券”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18 长期借款 28,312 29,636 (4.5) 本集团优化内部资金使用,偿还长期借款较多 19 应付债券 0 2,972 (100.0) 本集团应付美元债券将于2025年1月到期,由“应付债券”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20 租赁负债 997 1,332 (25.2) 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款 21 长期应付款 18,955 14,656 29.3 新街一井、二井确认长期应付采矿权价款 22 专项储备 24,398 19,577 24.6 安全生产费、维简费结余增加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4年 1-9月 2023年 1-9月 变动 (%) 主要变动原因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504 74,720 11.8 上年同期受应收售电款等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影响基数较低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935) (28,481) 82.3 本集团强化资金管控,优化调整资金存放结构,存放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增加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47) (73,309) (31.7) 本集团偿还外部借款同比减少;分配股利、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40,59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3,812,709,196 69.52 0 无 不适用 HKSCCNOMINEESLIMITED 境外法人 3,370,289,928 16.96 0 未知 不适用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594,718,004 2.99 0 无 不适用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11,137,223 1.06 0 无 不适用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6,077,400 0.53 0 无 不适用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5,281,005 0.38 0 无 不适用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66,715,164 0.34 0 无 不适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63,302,341 0.32 0 无 不适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42,047,570 0.21 0 无 不适用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其他 30,065,755 0.15 0 无 不适用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812,709,196 人民币普通股 13,812,709,196 HKSCCNOMINEESLIMITED 3,370,289,928 境外上市外资股 3,370,289,92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94,718,004 人民币普通股 594,718,00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11,137,223 人民币普通股 211,137,22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6,077,400 人民币普通股 106,077,400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75,281,005 人民币普通股 75,281,005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6,715,164 人民币普通股 66,715,16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3,302,341 人民币普通股 63,302,34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2,047,570 人民币普通股 42,047,57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30,065,755 人民币普通股 30,065,75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HKSCCNOMINEESLIMITED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行同为中国工商银行。除以上披露内容外,本公司并不知晓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