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起,欧元区开始了一系列改革以维持其完整性,但其财政架构的一致性受到质疑。为了平衡这一不均衡状态,成员国需要重新考虑马斯特里赫特妥协。存在三种可能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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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原始原则:这涉及恢复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初衷,并确保严格的“不援助”(no bailout)原则在国家债务层面具有可信度。恢复成员国的预算主权将伴随着频繁和昂贵的国家财政危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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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预算整合:这种模式强调加强预算整合,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国家债务的责任。这意味着国家预算可能需要置于法律上的欧洲层面上进行管理,以确保财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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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美国模式:这一路径类似于美国的宏观经济稳定功能,通过共同预算予以保障,同时保持国家对债务的责任。此举将为国家预算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同时设立一个共同的预算系统。
自2010年多次面临分裂威胁以来,欧元区已逐步调整其架构,旨在首先帮助希腊,随后也帮助其他面临困境的国家。2012年,它引入了欧洲稳定机制(ESM)作为金融支持机制,以防止混乱的破产,这本应避免欧盟金融体系无法承受的冲击。尽管未能阻止债务累积,但加强了财政纪律过程,特别是稳定与增长公约(SGP),其规则得到细化。制裁措施也被扩展。新创建的工具旨在识别、预防和纠正宏观经济失衡。然而,该工具的机制并未被激活。新的机构架构包括2012年创建的银行联盟,旨在为欧元区提供监督和解决银行破产的整合结构,以防国家银行拖累国家陷入危机。改革目前尚未完成。
未来欧元区经济和货币联盟的关键问题在于选择何种架构。法国战略论文提出的问题集中在是否愿意遵循共同的财政纪律规则以及是否接受集体责任以减轻国家债务,或者每个国家都对其债务负责。此外,是否确信整个欧元区需要宏观经济学稳定,并希望由共同预算确保,还是希望由国家预算协调实现。法国在面对这些决定时立场模糊,需要明确其偏好,以便与德国和其他成员国进行对话,并在讨论欧元区未来财政架构时发挥核心作用。
处理积累的债务问题是所有选项都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仅关注这一问题的尝试虽然合理,但由于将讨论集中在零和博弈,可能会导致死胡同。需要基于框架协议的基础解决这一问题。这样的协议必须设定目标并定义追求长期稳定的特征。这需要解决过去累积的债务问题。只有在此基础上达成协议,才能解决遗留问题。欧元区需要处理特定的挑战,如集体责任的接受程度和宏观经济学稳定的需求,以构建有效的财政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