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20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万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利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卓义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唐亮 董事 工作原因 陈宗潮 黄小鹏 董事 工作原因 陈宗潮 本报告书所涉及公司未来计划、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80,431,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期。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3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8 第六节重要事项6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8 第十节财务报告9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其他备查文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科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电科东信 指 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智能卡 指 集成电路卡,即IC卡,将集成电路芯片镶嵌于塑料基片中,封装成卡的形式,能实现数据的存储、传递、处理等功能 金融卡 指 也称银行卡,按业务属性,可分为借记卡和信用卡 社保卡 指 即社会保障卡,由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通信卡/SIM卡 指 “SubscriberIdentityModule”即“用户身份模块” eSIM 指 “EmbeddedSIM”即“嵌入式SIM” IoT-SE 指 物联网安全芯片 eSE 指 嵌入式安全芯片 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或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东信和平 股票代码 002017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东信和平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Eastcompeace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Eastcompeac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万谦 注册地址 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工中路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906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工中路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9060 公司网址 http://www.eastcompeace.com 电子信箱 eastcompeace@eastcompeace.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陈宗潮 联系地址 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工中路8号 电话 0756-8682893 传真 0756-8682166 电子信箱 eastcompeace@eastcompeace.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秘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07986731W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签字会计师姓名 孟红兵、蔡新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382,174,502.45 1,285,735,644.97 1,285,735,644.97 7.50% 1,072,485,756.62 1,072,485,756.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1,843,425.06 91,752,688.40 91,743,104.83 87.31% 43,459,040.77 43,445,872.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52,999,056.39 87,254,987.58 87,245,404.01 75.37% 32,842,014.41 32,828,846.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9,019,348.87 272,965,631.55 272,965,631.55 -12.44% 219,594,580.69 219,594,580.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61 0.1581 0.1581 87.29% 0.0749 0.07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61 0.1581 0.1581 87.29% 0.0749 0.07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8% 6.21% 6.21% 增长4.67个 百分点 3.04% 3.04%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968,212,165.58 2,881,070,225.62 2,881,070,225.62 3.02% 2,285,851,972.92 2,285,851,97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52,714,151.23 1,515,319,513.17 1,515,296,761.73 9.07% 1,441,796,871.41 1,441,783,703.5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 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 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 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 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50,336,674.99 349,742,770.59 344,909,987.71 337,185,069.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576,135.05 30,950,323.99 37,344,865.18 67,972,10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4,922,210.44 29,552,575.34 36,438,970.89 52,085,299.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639,128.30 -51,998,521.34 79,113,813.40 177,264,928.5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914,244.62 -600,799.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0,692,149.04 4,950,271.68 13,988,334.8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 192,014.94 -1,533,934.95 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73,270.06 2,062,324.57 145,841.8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9,8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58,805.23 625,466.66 1,281,749.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2,245.20 97,399.09 100,666.00 合计 18,844,368.67 4,497,700.82 10,617,026.3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 7,299,575.96 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