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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容量电价专题二:火电容量电价成本如何形成对冲?

公用事业2023-09-16殷中枢、宋黎超光大证券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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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容量电价专题二:火电容量电价成本如何形成对冲?

2023年9月16日 行业研究 火电容量电价成本如何形成对冲? ——火电容量电价专题二 公用事业 买入(维持) 作者分析师:殷中枢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8040004010-58452071 yinzs@ebscn.com 分析师:宋黎超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3060001 021-52523817 songlichao@ebscn.com 行业与沪深300指数对比图 10% 3% -3% -10% -16% 09/2212/2203/2306/2309/23 公用事业沪深300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电力需求侧响应:基于数字技术的灵活性调节方式——新型电力系统深度研究三 (2023-08-30) 围绕电改的储能及数字电网布局时机临近— —电力设备新能源行业周报20230820 (2023-08-21) 新电改政策提速,电力现货、数字化可期— —电力设备新能源行业周报20230716 (2023-07-17) 要点 在宏观经济弱复苏的背景下,市场担心火电容量电价补贴的推出会提升社会综合用电成本。基于此,我们以不同火电容量电价补贴数值100、150、200、250、300、350、400元/kW作为变量,对2024年火电容量电费补贴总额进行敏感性计算。结果分别为1200、1800、2400、3000、3600、4200、4800亿。 显然,如果补贴额过高会显著提升社会综合用电成本。因此,在火电容量电价补贴推出早期年份,执行比例不宜过高。 我们认为,(1)火电电量电价会因2023年动力煤价格下降而下降,致2024年火电长协电价下降,对容量电价成本上升对冲;(2)新能源(光伏、风电)制造端及EPC成本下降也会进一步降低2024年新能源新增并网部分电价降低,对容量电价成本上升对冲;(3)部分高耗能工商业、部分非节能居民用户会因峰谷价差、阶梯电价承担小部分成本。 据此,我们分别进行了测算:(1)以全国性火电运营商华能国际入炉标煤价格为例,我们假设2024年整体入炉标煤价格下降至1050元/吨,较2023年Q1入炉标煤价 格下降80元/吨,可下调煤电长协电价上限约为0.024元/kWh,承担总量约为1191亿元。 (2)随着光伏制造端成本下降,假设2024年初光伏EPC成本较2023年初下降水平约为20%,光伏新增项目对应上网电价下降有望达约0.086元/kWh,考虑其发电量,电价成本下降总额则为约155亿元;同理,风电制造端成本下降,我们假设2024年初风电EPC成本较2023年初下降水平约为10%,风电新增项目对应上网电价下降有望达约0.043元/kWh,考虑其发电量,电价成本下降总额则为约68亿 元;(3)假设部分高耗能工商业、部分非节能居民用户,假设承担约100亿元。 总计火电容量电价成本对冲空间约1514亿,我们认为当前单位容量补贴总体合理 水平可设定在100-150元/千瓦,这样可使当前社会综合用电成本不受影响。后续 随着火电参与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程度的提升,可不断增加容量电价补贴力度;同 时随着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升,也会逐步付出更多的灵活性调节成本;终端用户端,在优先保障民生用电稳定的前提下,工商业用户会随着峰谷价差、阶梯电价的拉大,付出一定的成本。 投资建议:火电容量电价专题一中,我们测算的火电容量电价补贴上限,而本篇报告中,我们在考虑了社会综合用电成本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计算了火电容量电价的补贴数额,可视为下限。投资方面: (1)建议关注困境反转的火电运营商:晋控电力,豫能控股,建投能源; (2)火电盈利边际趋稳的背景下,建议关注火电估值从周期属性向公用事业属性过渡的火电头部运营商:华电国际,国电电力,华能国际,皖能电力; (3)建议关注火电灵活性改造受益标的:青达环保,龙源技术,华光环能。风险提示:电改政策力度低于预期,动力煤价格大幅度上升。 公用事业 表1:火电容量电价敏感性测算 单位容量补贴水平(含税) 单位 100元/千瓦 150元/千瓦 200元/千瓦 250元/千瓦 300元/千瓦 350元/千瓦 400元/千瓦 2023H1煤电累计装机量 亿千瓦 11.4 11.4 11.4 11.4 11.4 11.4 11.4 2024年煤电累计装机量假设 亿千瓦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2024年对应容量电价补贴总额 亿元 1200.0 1800.0 2400.0 3000.0 3600.0 4200.0 4800.0 2022年煤电利用小时数 小时 4594 4594 4594 4594 4594 4594 4594 2024年煤电利用小时数假设 小时 4594 4594 4594 4594 4594 4594 4594 2024年煤电发电量测算 亿千瓦时 55128.0 55128.0 55128.0 55128.0 55128.0 55128.0 55128.0 其中,长协交易占比假设 % 90.0% 90.0% 90.0% 90.0% 90.0% 90.0% 90.0% 2024年煤电长协交易电量测算 亿千瓦时 49615 49615 49615 49615 49615 49615 49615 容量电价折合成度电成本 元/千瓦时 0.024 0.036 0.048 0.060 0.073 0.085 0.097 资料来源:Wind,中电联,浙江省能源局,光大证券研究所预测 备注:对应容量补贴=煤电装机量*单位容量补贴水平;对应容量电价=容量补贴/煤电长协交易量;2023年上半年煤电装机容量11.4亿千瓦,核准5040万千瓦,煤电机组2年建设周期 背景下,我们假设2024年煤电装机容量12亿千瓦。 表2:火电容量电价成本如何形成对冲 单位 数据 新增光伏上网电价下降 2024年光伏新增并网装机量 GW 150 2024年初光伏EPC成本较2023 年初下降水平 % 20% 2024年初光伏上网电价较2023 年初下降水平测算 % 20% 2024年初光伏上网电价较2023 年初下降数额测算 元/KWh 0.086 2024年光伏利用小时数假设 小时 1202 新增光伏项目电价成本下降总额 亿元 155 新增风电上网电价下降 2024年风电新增并网装机量 GW 70 2024年初风电EPC成本较2023 年初下降水平 % 10% 2024年初风电上网电价较2023 年初下降水平测算 % 10% 2024年初风电上网电价较2023 年初下降数额测算 元/KWh 0.043 2024年风电利用小时数假设 小时 2259 新增风电项目电价成本下降总额 亿元 68 煤电下调长协电价(以下入炉标煤价格数据以全国性布局的华能国际为例 2022年平均入炉标煤价格 元/吨 1295 2023Q1 元/吨 1130 2023H1 元/吨 1089 假设2024年全年 元/吨 1050 度电煤耗 g/Kwh 300 可下调煤电长协电价上限 元/KWh 0.024 2024年煤电长协交易电量测算 亿KWh 49615 可下调煤电长协电价上限总量 亿元 1191 部分高耗能工商业、部分 非节能居民用户会因峰谷价差、阶梯电价承担 亿元 100 总计 亿元 1514 资料来源:Wind,金风科技中报,国际能源网,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力发展报告2023》,光大证券研究所测算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说明 增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行买入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业 及 减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公中性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司 无评级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评卖出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级 基准指数说明: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或标普500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法律主体声明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负责本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港澳台)的分销。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和EverbrightSecurities(UK)CompanyLimited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机构。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也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核心金融服务平台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板块可能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机构就报告内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信赖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