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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4-27财报-
易明医药:2022年年度报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许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敏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可能存在医药行业政策风险、高速成长的管理风险、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有关风险因素内容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一部分“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予以描述,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0,677,75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0 第六节重要事项6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5 第十节财务报告9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五、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易明医药、发行人 指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易明海众 指 北京易明海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维奥制药 指 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康元 指 北京易明康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康元 指 成都易明康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拉萨康元 指 拉萨易明康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易明健康 指 TAPIHealthcareInc. 博斯泰 指 内蒙古博斯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华金天马 指 西藏华金天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医药 指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人民币股普通股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SP 指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机构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两票制 指 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易明医药 股票代码 00282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易明医药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TIBETAIMPHARM.IN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许可 注册地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6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850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成都市天府一街两江国际B栋37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610000 公司网址 www.emyy.cn 电子信箱 ir@ymky.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前进 李前进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4-15A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4-15A 电话 010-58731208 010-58731208 传真 010-58731208 010-58731208 电子信箱 ir@ymky.com ir@ymky.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7835344626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六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林雯英、凌亦超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营业收入(元) 856,734,307.99 725,459,075.46 18.10% 602,619,26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135,409.23 42,476,491.18 3.91% 41,091,164.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9,487,468.17 38,634,658.44 2.21% 31,854,012.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8,453,222.30 109,522,210.40 -37.50% 101,735,689.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22 4.55%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0.22 4.55% 0.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4% 6.06% -0.02% 6.14%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总资产(元) 1,018,204,645.88 824,473,281.11 23.50% 908,087,426.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45,293,911.40 717,389,579.34 3.89% 687,146,488.90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86,434,809.99 199,276,308.10 206,056,228.21 264,966,96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28,415.37 3,445,567.06 9,271,623.79 22,889,80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222,887.13 1,602,790.38 8,074,465.58 21,587,325.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90,203.15 46,556,083.95 50,521,729.44 -23,434,387.9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5,195.46 -44,909.22 -166,621.74 主要系本年收到彭州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 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补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3,928,995.50 4,794,573.98 7,950,211.70 助款112.23万元;收到多潘立酮片通过一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致性评价奖励资金共 计100.00万元;收到 新型学徒制补贴计入当期损益金额47.46万元及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当期摊销69.09万元。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481,272.54 906,933.96 546,567.48 主要系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433.24 -1,193,798.26 2,344,164.6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25,495.88 65,997.89 减:所得税影响额 817,728.06 669,746.36 1,437,170.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3,332.58 17,219.25 合计 4,647,941.06 3,841,832.74 9,237,151.7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125,495.88元,主要为本年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 20,250,000.00 根据2009年4月本公司与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签订拉开财驻字2009-003号《入驻企业财政优惠协议书》、2014年10月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2022年实施的《拉萨经开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收到的企业发展金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具有可持续性,因此公司将收到的企业发展金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发展基本情况、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安危的行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9,111.40亿元,同比下降1.6%,但 2020-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8.22%;实现利润总额4,288.70亿元,同比下降31.8%,但2020-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10.59%。数据显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逐步平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居民健康意识提升、社会老龄化程度提高、医保投入增加、医疗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政府医疗卫生投入稳步提高,这些因素均促使医药行业保持了平稳的发展态势。 (二)行业发展阶段 2022年是我国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的第二年,今年国家在多个领域都发布了重磅政策。2022年1月,国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该《发展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提高医药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现供应链稳定可控。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健全医药供应保障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随着深化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