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适用√不适用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于2022年9月14日披露了《正平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金生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李建莉、金飞梅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合计减持不超过36,748,32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2526%(包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8,763,3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26%)。 2023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了金生辉、金阳光投资、李建莉、金飞梅《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金生辉、金阳光投资、李建莉、金飞梅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截至当日,金生辉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3,200,000股,李建莉、金飞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股份6,810,000股、6,549,400股,合计减持26,55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962%,金阳光投资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0,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平安驿·贵州民俗文化体验地一期建设项目及平安驿·龙南客家民俗文化体验地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23-004)。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阳光投资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3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谦履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中金生光拟协议转让28,000,000股,金阳光投资拟转让7,000,000股,转让价格为4.27元/股,转让价款为149,450,000.00元人民币。金阳光投资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3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杭州鋆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管理的鋆金笑傲钱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价格为4.27元/股,转让价款为149,450,000.00元人民币。 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生光持有公司股份121,255,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315%;金阳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4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28%;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05,862,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248%(公告编号:2023-014)。 目前尚未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于2023年3月15日、3月3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选举监事会主席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张海明因已到退休年龄,向公司提出退休申请,并提出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元庆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选举李元庆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公告编号:2023-006、012、015、01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金生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黎莹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文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生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黎莹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文文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金生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黎莹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文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