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24年发达国家提供的气候融资及动员的资金 本出版物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总干事负责发布,并不一定反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的官方观点。 本文件以及其中包含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图,均不损害任何领土的地位或主权,也不影响国际边界和界限的划定以及任何领土、城市或地区的名称。 以色列入的统计数据由相关以色列当局提供,并为其责任。经合组织使用此类数据,不影响戈兰高地、东耶路撒冷和约旦河西岸以色列定居点根据国际法享有的地位。 土耳其共和国注释 本文中关于“塞浦路斯”的信息是指该岛南部地区。岛上没有单一的机构能代表土耳其族和希腊族塞浦路斯人。土耳其承认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TRNC)。在联合国框架内找到持久且公平的解决方案之前,土耳其将保留其关于“塞浦路斯问题”的立场。 经合组织所有欧盟成员国及欧盟的备忘录塞浦路斯共和国获得联合国所有成员国的承认,唯土耳其除外。本文件所述信息均指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有效控制之区 域。 请引用此出版物:经合组织(OECD)(2026年),发达国家在2013-2024年提供的气候资金与动员的资金,气候资金与1000亿美元目标,经合组织出版,巴黎,https://doi.org/10.1787/ab5eb9ad-en。 ISBN 978-92-64-33417-5 (PDF)ISBN 978-92-64-35830-0 (HTML) 图版权:封面 © Kaito Wai/Shutterstock.com。 https://www.oecd.org/en/publications/support/corrigenda.html.经合组织(OECD)出版物中的勘误表可查阅以下网址:© 经合组织 2026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4.0 国际版 (CC BY 4.0) 本作品根据知识共享署名 4.0 国际许可协议(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发布。使用本作品即表示您接受受该许可协议条款的约束。署名——您必须注明出处。翻译——您必须注明原始作品,说明对原始作品的修改,并添加以下文字:如原始作品与翻译本之间存在任何差异,应以原始作品的文本为准。改编——您必须注明原始作品,并添加以下文字:本作品改编自经合组织(OECD)的原始作品。本改编作品中表达的观点和所采用的论点不应被视为代表经合组织或其成员国官方立场。第三方材料——本许可协议不适用于作品中的第三方材料。如使用此类材料,您需负责获得第三方许可并承担任何侵权索赔责任。未经明确许可,您不得使用经合组织的标志、视觉识别或封面图像,也不得暗示经合组织认可您使用本作品。根据仲裁院(PCA)仲裁规则2012年,本许可协议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仲裁地点为巴黎(法国)。仲裁员人数为一名。 上下文 自2015年以来,应捐助国的要求,经合组织(OECD)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规定的发达国家每年为发展中国家采取气候行动动员1000亿美元目标的框架下,就发达国家在有意义减缓行动和实施透明度方面的进展进行了定期分析。该目标最初设定于2020年实现,后已延长至2025年。 经合组织总部的分析基于最佳可用数据和健全的会计框架,与《巴黎协定》缔约方第一次会议(CMA1)关于公共干预提供的资金来源和与报告提供的及动员的资金资源相关的金融工具的成果保持一致。经合组织为追踪实现1000亿美元目标的进展所发布的数字,侧重于发达国家提供的和动员的气候资金,因此未能涵盖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的所有资金。本报告包含一个专门章节,详细说明了其范围、数据来源和方法。 此前发布的2024年5月经合组织报告显示,该目标已于2022年实现,首次超过1000亿美元(经合组织,2024[1]),达到根据经合组织早期前瞻性情景预计要到2025年才能达到的水平(经合组织,2021[2])。尽管该目标已于2025年底到期,但追踪其在2025年之前的年度完成情况对于透明度和问责制至关重要,同时也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为动员和扩大气候融资的下一阶段提供信息。本报告在先前发布的时序数据中补充了2023年和2024年的数据,并由此证实该目标在这两年内得到了实现。用于追踪和编制2025年数据及数字的最早时间也要到2027年才能获得。 超越1000亿美元的目标,在2024年11月的COP29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缔约方通过了一项关于气候资金的新的集体量化目标(NCQG),适用于2026年至2035年期间。该决定呼吁所有行为体共同努力,确保到2035年,为发展中国家采取气候行动的融资从所有来源增加到至少1.3万亿美元,并且设定了一个目标,即发达国家缔约方发挥领导作用,到2035年每年至少提供3000亿美元。UNFCCC的金融常设委员会有权从2028年开始,准备关于实现NCQG决定所有要素集体进展的两年期报告。2025年在经合组织-国际能源署气候变化专家组下开展的工作强调了在未来两年内进行协调努力的重要性,以培养一个强大的跟踪框架,提高数据的可用性和可比性,并建立透明安排(Falduto和Jachnik,2025[3])。基于其在跟踪和分析气候资金以及提供对话和知识交换平台方面的长期经验,经合组织已准备好为该进程做出贡献。 4 目录 3 上下文 关键趋势 2023-2024年气候融资增长,达到远超1000亿美元目标【6】将适应资金从2019年水平翻倍需要2025年实现强劲增长【8】贷款继续构成公共气候融资的大部分,但低收入国家气候融资中的赠款占比很高【10】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的私人融资动员持续呈上升态势【13】气候融资仍集中在中等收入国家,在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呈现特定模式【15】 数据和方法 会计框架 18 数据来源 19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名单 20 多边资金向发达国家分配 22 民间资金动员规模 24 参考文献 表格 表1.2013-2024年按组成部分和子组成部分提供的气候融资和动员的资金表2. 所考虑的融资类别概述及数据来源 数字 图1.2013-2024年提供的气候融资及动员资金(十亿美元)6图2. 2016-2024年按组成部分提供的气候融资及动员资金(十亿美元)8 图5.2016-2024年按金融工具提供的公共气候融资(十亿美元)11图6. 2016-2024年按提供者和金融工具提供的公共气候融资12 盒子 一、多边公共气候资金在发达与发展中国家的归属 24二、私人资本催化:衡量私人资本动员的补充 26 关键趋势 2023-2024年,气候融资增长,达到远超1000亿美元目标水平。 2023年和2024年,发达国家分别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1328亿美元和1367亿美元的气候融资(见图1和表1)。在2022年首次达到后,这一年度100亿美元的集体目标在2023年和2024年得以超越,而最初的目标年份是2020年后的两年。在2021年至2022年创下纪录增长(26亿美元)后,2023年的年度增长再次显著(接近17亿美元)。2022-2024年的水平远高于基于前瞻性承诺和估计的经合组织(OECD)2021年的预测(OECD,2021[2])。 • 2023年和2024年,公共气候融资(由发达国家提供的双边和多边资金)继续占总量的约四分之三。其中,多边公共气候融资每年稳步增长35亿美元(7%),至2024年达到577亿美元。相比之下,双边公共气候融资在2023年增长了91亿美元(22%),这是自2013年以来观察到的最大年度增幅,但在2024年又下降了63亿美元(12%)。 • 由公共气候资金动员的私人资金(目前只有从2016年开始才有可比数据),在2023年 modestly 增加了10亿美元(5%),并在2024年实现了迄今为止该组成部分的最大年度增长,增长了76亿美元(33%)。 • 与气候相关的出口信贷仅占气候总资金的较小份额,但在2023年达到创纪录水平(56亿美元),随后在2024年有所回落(46亿美元)。至于更广泛的出口信贷,其规模相对波动较大,主要受少数大型项目驱动。 请注意:由于四舍五入,各组成部分的总和可能与总计不完全相符。2015年动员私人资金的时序数据差距源于实施更严格的计量方法。因此,2016-2024年和2013-2014年的总计数据不能直接比较。数据仅包括多边资金和可归因于发达国家的私人动员资金所占份额(参见数据与方法)。资料来源:基于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交的报告、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和出口信用保险集团的统计数据,以及向经合组织的补充报告。 将适应资金从2019年的水平翻倍,需要在2025年实现强劲增长 发达国家提供的适应资金总额在观测时间序列中有所增加,分别达到2023年的336亿美元和2024年的347亿美元(图2)。然而,2022年至2024年的年度增长较为温和(每年约10亿美元)。2023年和2024年,公共气候资金继续占总适应资金的90%以上,分别达到306亿美元和317亿美元。在公共适应资金中,双边资金在过去三年稳步增长,而多边资金在2022年至2023年下降后,于2024年出现温和复苏。这一总体趋势是由不同类型多边机构的变化趋势所驱动:同期,多边发展银行提供的适应资金下降了16%,而多边气候基金则翻了一番以上。用于适应目的动员的私人资金总体也有所增加,在2023年和2024年达到约30亿美元,而2016年仅为4亿美元,需要注意的是,特定年份的相对较大金额主要归因于少数大型项目。 注意:由于四舍五入,各组成部分的总和可能不等于总计。数据仅反映多边公共气候资金和归因于发达国家的私人动员资金的份额(参见数据与方法)。资料来源:基于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交的两年报告、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和出口信用保险集团的统计数据,以及向经合组织的补充报告。 2021年格拉斯哥气候公约敦促发达国家到2025年至少将其对发展中国家适应资金的集体提供量在2019年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一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资金委员会(UNFCCC SCF)的工作涉及与基线、方法以及截至2020年的可用证据相关的问题(UNFCCC SCF,2023[4])。巴黎协定第一次全球盘点(Global Stocktake)的结果重申了这一敦促(UNFCCC,2023[5])。最近,COP30的成果要求在气候变化资金新集体量化目标(New Collective Quantified Goal on Climate Finance)的背景下,到2035年至少将适应资金增加两倍。 经合组织(OECD)根据双边和多边提供方报告的数据,在2019年追踪的适应资金金额为188亿美元。若以经合组织公共财政数据为基准,为达成目标翻倍,适应资金需要在2025年进一步增加58亿美元(18%)。此外,在2019年至2024年期间,尽管期间存在年度波动,但来自私营部门的适应资金动员量翻了一番,从15亿美元增至30亿美元。 年度总金额的变化,以及气候资金的专题分布变化,可能受到大型单个项目(尤其是基础设施)的影响,也可能受到提供方在确定特定气候金额(百分比或组成部分)时所使用的方法调整的影响。 (作为气候融资报告的总项目价值)。2023年提供的和动员的总气候融资额的显著增加,部分是由于大型项目数量有限,这也影响了按气候主题的分布。此外,由于一个提供方未提供2023年和2024年的双边气候融资数据,因此不得不根据现有最佳证据进行估算(参见“数据与方法”章节的“数据来源”部分)。此类估算也可能影响主题细分。 在实践中,发展中国家扩大适应资金规模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机遇。挑战可能涉及经济和财政约束、技术和知识方面的局限、制度能力及碎片化。国际提供方潜在的行动领域包括:为发展中国家加强适应资金能力和创造有利环境提供定向支持、改进适应资金交付、进一步运用捆绑融资工具动员适应领域的私人资金,以及开发替代性融资来源(经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