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9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10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罗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建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本次协鑫集团所持13,550,970股股票被冻结系因公司全资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LTD.与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产生合同争议,因协鑫集团为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履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协鑫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13,550,970股做相关处理,目前公司、协鑫集团与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积极沟通,并排除合同争议,目前已与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和解协议书》,将于近期彻底解决相关问题。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69.82%,主要系受限资金减少和受新冠疫情影响当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2、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分别减少48.32%和59.05%,主要系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款所致;3、存货比期初减少39.65%,主要系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减少所致;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长期应收款比期初分别减少94.10%和100.00%,系长期应收款项到期收款所致;5、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40.00%,系融资规模下降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35.06%和35.73%,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所致;2、税金及附加和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38.98%和39.54%,主要系当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3、其他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139.85%,主要系取得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4、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77.55%,主要系去年同期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所致;5、信用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50.22%,系按谨慎性原则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6、资产处置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100.52%,主要系去年同期确认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处置收益所致;6、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156.81%,主要系赔偿及违约金增加所致;7、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144.25%,主要系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6.24%,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支付票据保证金所致;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7.13%,主要系融资规模下降,偿还债务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2020年8月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24,533,040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