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修订版)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文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艳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本公告日,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3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7%。关于股份冻结情况,公司剩余被冻结股票数量为2,351,467股,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2020-016、2020-055)。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使用 2020年4月7日,公司将2019年4月11日审议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7月28日,公司将2020年4月8日审议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7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告编号:2020-028、2020-31、2020-056、2020-057)。 2.收购光伏资产 2020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迎宾廊道60%股权和亿源新能源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张家口京张迎宾廊道生态能源有限公司60%股权和张家口亿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2020年9月30日,股权转让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上述公司业绩未体现在本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3.公司债券 2020年2月3日,公司“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兑付并摘牌。2020年4月23日,公司“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兑付并摘牌。2020年7月19日,公司“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兑付并摘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 2020年4月10日,公司成功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0亿利0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2020年7月7日,公司成功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20亿利0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4.清洁热力项目 公司转型以来,持续推进高效清洁能源生产项目实施。同时,以合资、控股等多种形式推进优质高效清洁热力项目和节能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并购,投资、重组具备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清洁能源项目。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清洁热力项目运营或试运营14个,1670T/H,开工在建项目3个,300T/H,待开工项目4个,525T/H。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