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3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杨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德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资本实力,公司于报告期内启动了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亿元的可转债工作,所募资金将投入科技园项目开发建设、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2020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9)、《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0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目前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所列问题进行逐项认真研究和讨论。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较大幅度上升,主要系工程建设板块较上年同期业绩增长,此仅为基于目前情势下初步判断而做出的提示,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具体请以届时实际发布的定期报告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