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85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1.3公司负责人鲁君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锡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剑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珠海玖思投资 有 限公 司向公 司除海投 公 司以 外 的其 他 股东发 出 部分 要 约收 购 ,要约 收 购股 份 数量 为183,206,000股,占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的8.89%,要约价格为6.50元/股。要约收购期限自2020年5月27日起至2020年6月29日止。截至2020年6月2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9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14个账户、共计43,800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截至2020年7月3日,本次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3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临2020-072、临2020-07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为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方财务顾问,并指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收到国海证券出具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要约收购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鉴于原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罗媛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次要约收购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国海证券指派贾伟强先生接替罗媛女士对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相关职责。本次变更后,要约收购财务顾问主办人为、贾伟强先生。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0)。 2、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拟向珠海市国资委、城建集团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免税集团100%股权,具体股份、现金支付比例将由交易各方在正式协议中予以协商确定。同时,公司拟向通用技术集团下属公司通用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8亿元,且不超过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免税集团股权交易价格的100%。公司聘请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开展审计、评估工作,截至2020年10月9日,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评估报告已经完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手续。公司拟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并签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正式协议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协议,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等文件,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主要内容及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3日、2020年6月18日、2020年6月20日、2020年7月18日、2020年8月15日、2020年9月12日、2020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1、临2020-066、临2020-070、临2020-076、临2020-079、临2020-085、临2020-089)。 3、截至2020年7月6日,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2,378,540股及5,129,500股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已办理完毕。详见公司2020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5)。 4、2020年9月7日,公司下属全资公司珠海合联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联房产”)经公开竞买获得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位于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凤凰海岸单元控规YGHA3-2-03/05/06/07和YGHA3-2-1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为16.51亿元人民币。本次竞得的地块拟用于建设滨海高端旅游零售商业项目,将助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4)。 5、截至2020年9月21日,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冻结的公司控股股东海投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解除冻结,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冻结的海投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经部分解除冻结。海投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剩余被冻结数量为90,749,54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7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0%。详见 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9日、2020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7、临2020-086)。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