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宋为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永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玉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1、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 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实施2018年-2019年实际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拟将该部分回购股份154,962,000股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2)。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部分回购股份154,962,000股尚未完成注销。 2、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 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依法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其他合法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2.6元/股测算,回购7.5亿元、15亿元对应的回购股份的数量分别为28,846.15万股、57,692.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899,846,991股的比例分别为7.40%、14.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3)。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累计成交金额为19,995,313.8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方案。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