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2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陈丽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和国际外贸形势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受到一定影响,鉴于本次疫情尚存在不确定性,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较大幅度下滑。以上仅为基于目前形势下初步判断而作出的警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具体经营情况请以届时公司实际发布的定期报告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