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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份: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0379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刘武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琳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7月23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锋泓”)发来的《关于减持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西藏锋泓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9,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公司已于2020年7月24日对外披露。 截至2020年10月23日,西藏锋泓此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其尚未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2)2020年9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集团”)出具的《关于终止白罗斯中白工业园设立产业基地项目的函》获悉:宝光集团于2018年计划在白罗斯中白工业园投资建设中压产业基地(其中包含真空灭弧室产线建设)的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因投资情况发生变化,项目实施存在不可控风险,截止来函日尚未实施。经其上级单位审核同意,该投资项目不再列入宝光集团2020年度投资计划,该投资建设项目终止,后续也不再实施该项目。宝光集团于2018年8月13日针对投资实施该项目作出的《陕西宝光集团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一并终止。公司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因实施上述项目豁免宝光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决定一并终止。 (3)公司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军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去董事长职务的报告,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刘武周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期限。 关于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