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财报]:正裕工业: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正裕工业: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正裕工业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郑念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进行了重新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征收补偿款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所致。2.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系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3.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系未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4.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增加所致。5.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代垫款及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6.长期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融资租赁到期收回保证金所致。7.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在建增加所致。8.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固定资产税会折旧差异增加所致。9.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预付土地出让金所致。10.应付票据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采用票据结算减少所致。11.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按新收入准则,原归属“预收款项”项目在“合同负债”列报。12.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按新收入准则,原归属“预收款项”项目在“合同负债”列报。13.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加所致。14.长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系长期贷款减少所致。15.应付债券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16.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支付融资租赁款所致。17.实收资本(或股本)变动原因说明:系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可转债转股所致。18.其他权益工具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19.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原因说明: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2)报告期利润构成变动情况的说明 1.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变动损益影响及可转债利息增加所致。2.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3.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外汇远期交割损失所致。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系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收益变动所致。5.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6.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所致。7.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其他零星非经营性的收入增加所致8.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抗新冠疫情捐款支出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润总额减少相应的应交所得税额减少所致。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土地及房屋征收事项 因城市规划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等公共利益需要,玉环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玉环市城区三合潭工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公司注册所在地玉环市双港路88号生产基地被划入征收范围,涉及被征收总建筑面积19,369.59平方米,总用地面积38.265亩。2020年9月23日公司与玉环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办事处签订《玉环市三合潭工业区三期房地产征收补充协议书》。根据协议书,本次征收补偿总额为12,591.03万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收到首笔征收补偿款3,616.33万元,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此笔征收补偿款暂未计入当期损益。 (2)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5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2.9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正裕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61”。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7月7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14.2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10.23元/股。 截至2020年9月30日,累计共有126,019,000.00元“正裕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12,317,90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8992%;尚未转股的“正裕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63,981,000.00元,占正裕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56.5452%。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