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票简称:广联达股票代码:002410 二○二○年十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刁志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会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10月10日,公司与洛阳鸿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业科技”)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40,802.625万元现金收购怀化金洛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怀化洛林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怀化金硕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鸿业科技90.6726%的股权。公司原持有鸿业科技9.3274%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鸿业科技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0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 2020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2020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54);2020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2020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2020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截至2020年9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728,4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3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72.7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65.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99,970,8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不适用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刁志中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