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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盛和资源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3二、公司基本情况..............................................................3三、重要事项..................................................................6四、附录......................................................................8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未出席董事情况 1.3公司负责人胡泽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兰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7月,MPMO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Fortress Value Acquisition Corp.以及其他相关主体签署《合并协议和计划》,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53)。公司的子公司乐山盛和于2017年以110.98美元认购了MPMO公司110.98股优先股,占MPMO的股权比例为9.99%;新加坡国贸持有MPMO发行的89.88股优先股认股权证,认股价格为0.01美元/股,以上合计占MPMO的权益为16.725%。根据MPMO的公告,交易预计在2020年第四季度完成。 2、2020年8月18日,公司的子公司乐山盛和及润和催化遭受特大洪灾,资产遭受损失,乐山盛和投保了财产一切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59,临2020-061)。由于相关定损理赔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尚无法确定此次受灾对公司损益影响的具体金额。公司正在与保险公司、鉴定机构等开展定损理赔工作,预计相关工作将于2020年第四季度完成。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四、附录 4.1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泽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兰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泽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兰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抗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胡泽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兰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抗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泽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兰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泽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兰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2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适用□不适用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合并报表2020年初将2019年末预收账款203,714,576.17元,调整至合同负债。 4.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4.4审计报告□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