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财报]:楚江新材: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楚江新材: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姜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黎明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3,000万元(含183,0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2019年9月12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9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606),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4、2020年1月1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5、2020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3号)。 6、2020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6月23日上市。 √适用□不适用 2019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9月1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10日以及2019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当回购总额达到20,000万元(含)时,则该部分股份优先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020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截至2020年9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2,811,2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1%,最高成交价为7.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9,641,049.6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均按预期进度有序推进,其中:《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已建成投产,新增产能7.5万吨/年,《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已完成厂房搬迁,《年产12万吨铜导体材料项目》一期项目已于2020年6月份投产,二期项目计划于2021年建成投产;《飞机碳刹车预制体技术改造项目》和《碳纤维热场预制体产业化项目》的基建和主体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年产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已开工建设。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3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通过向8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9,889,03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28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49.9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633.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30日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004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18,880.44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124,567.39万元。 单位:万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7,409.68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5,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5,409.68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55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缪云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向4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136,405,10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7,499,997.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814,459.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685,537.5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1日到位,业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617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18,104.1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50,857.01万元。 单位:万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3,095.04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5,5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6,095.04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37.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562.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0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41Z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40,231.9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40,231.98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562.40万元。 单位:万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1,877.85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3,9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70,000.00万元、大额存单30,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7,977.85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纯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