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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水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7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1199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华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庆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连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2015年9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目前,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尚需获得有关部门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德邦证券江南水务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降低财务费用,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以自身未来特定期间的供水收费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开展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拟申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9亿元。具体内容详见《江南水务关于公司拟开展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7)、《江南水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 2020年6月17日,德邦证券江南水务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德邦证券江南水务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 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1219号),具体内容详见《江南水务关于公司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 2020年9月25日,德邦证券江南水务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正式成立。专项计划的管理人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90,000万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1发行金额为10,900万元,利率为3.44%;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2发行金额为16,000万元,利率为3.80%;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3发行金额为16,900万元,利率为3.90%;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4发行金额为18,000万元,利率为4.06%;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5发行金额为23,700万元,利率为4.40%;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金额为4,500万元。公司认购了专项计划支持证券次级份额金额为4,500万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