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HAISUM ENGINEERING CO.,LTD. (002116)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10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国昂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琳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钟昌盛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表项目变动幅度超过30%且变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说明: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为13,095.33万元,比期初数36,292.59万元减少63.9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银行理财减少。2、存货期末数为673.73万元,比期初数439.66万元增加53.2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库存材料增加。3、在建工程期末数为954.72万元,比期初数405.91万元增加135.2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在建办公楼土地成本摊销投入增加。4、应付票据期末数为44万元,比期初数3,305.11万元减少98.6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以应付票据结算的工程款减少。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为24,962.28万元,比期初数12,685.75万元增加96.77%,主要是报告期按正常标准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尚未发放和支付。6、应交税费期末数为3,596.89万元,比期初数8,041.66万元减少55.2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缴纳上年末计提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7、预计负债期末数为551.21万元,比期初数1,229.49万元减少55.1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计提的合同损失随着项目实施,逐步转化为当期实际损失。8、财务费用本期数为-1,951.02万元,比上年同期数-1,345.27万元减少605.75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汇兑净收益增加。9、其他收益本期数为1,046.15万元,比上年同期数690.36万元增加51.54%,主要是本报告期政府补助增加。10、投资收益本期数为1,049.20万元,比上年同期数3,166.04万元减少66.8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银行理财收益减少。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为-94.44万元,比上年同期数615.83万元减少115.3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银行理财到期赎回收益确认。12、营业外支出本期数为79.69万元,比上年同期数912.96万元减少91.27%,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有诉讼赔款885万元。1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本期数为-503.31万元,比上年同期数47.84万元减少551.15万元,主要是 本报告期公司埃塞俄比亚项目外币汇率变动影响。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23,048.37万元,比上年同期数9,010.12万元增加155.81%,主要是本报告期工程款收款较同期增加。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2,803.25万元,比上年同期数-10,444.44万元少流出7,641.19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分红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新签订单情况 2、公司已签订的重大经营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1)2016年3月25日,海诚股份长沙公司联合辽宁方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DEJENA化学工程公司签订了《埃塞俄比亚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树脂综合性生产厂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运行和维护管理的总承包交钥匙项目》,长沙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合同约定长沙公司承担提格莱州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合同总金额为210,446,811.35美元。报告期内,长沙公 司收到部分工程款。截至报告期末,受疫情影响以及业主仍未解决工程款问题并按时支付,该项目现场工作进展缓慢,总工期将延长。 (2)2017年9月27日,海诚股份长沙公司与鹏昇集团签订了《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包装纸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长沙公司承担鹏昇集团年产60万吨/年包装纸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工作,合同总金额人民币9.25亿元。报告期内,长沙公司收到部分工程款。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业主未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工期较计划工期延长较多。 (3)2018年9月29日,海诚股份广州公司与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自贡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广州公司承担该项目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生产以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工作,并确保项目通过环保、安全、消防、职业病、水保、涉网安全性等专项验收及总体验收工作,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7.49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收到业主颁发的项目接收证书。 (4)2019年1月23日,公司公告了公司与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及Kraft of Asia Paperboard & PackageCo.,Ltd签订了《新建备浆及纸机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公司承担该项目土建工程的协调工作,工艺部分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开机、性能担保以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工作。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进入开机调试工作。 3、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不适用。 4、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八、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赵国昂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