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议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宏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绍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截止目前公司仍有部分历史遗留的“股转债”债券未进行登记。同时,截至报告期末,委托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信信托-安桥-领先科技589.6万股已经全部出售,收回资金70,866,828.52元,公司已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偿还上述“股转债”形成的债务本息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偿还股转债务合计39,129,986.76元(其中本金22,525,448.00元,利息16,604,538.76元含税),尚余6,996,677.28元未付。 2、公司因出现可能对债券价格造成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公司15金鸿债于2018年5月1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应当于2018年8月27日支付“15金鸿债已登记回售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合称回售款),以及未登记回售债券的利息。截止2018年8月27日,公司未能支付“15金鸿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的第三期利息和回售款。目前公司一直在积极通过处置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努力筹措相关资金,同时与各方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力争尽早解决相关债务问题。 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了自2017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6日期间的利息,付息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第一期偿债资金来源于资产处置,根据资产处置进展,公司已于2019年9月12日自行向“15金鸿债”持有人支付了本金总额的15%(即人民币1.1475亿元,因“15金鸿债”持有人东莞证券已申请强制执行,其本金暂未支付)。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12月9日期间,公司已自行向“15金鸿债”持有人支付了20%的债券本金及35%本金对应的自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11月30日的利息(利率为9.5%),并向东莞证券划付了相应的和解金额,上述各项本息合计金额共计人民币1.9634亿元。 公司根据最新的清偿协议于2020年8月13日开始陆续向债权人支付原债务本金10%及相应利息和原债务本金55%及相应利息。截止披露日公司根据清偿协议的签署情况并依据清偿协议约定,及时向相关持有人支付了10%的原债务本金0.7582亿元及该本金相应利息0.1632亿元,合计人民币0.9214亿元。公司已陆续向部分选择方案一(即打折方案)的持有人、依据法院执行和解协议兑付的持有人共支付了1.4926亿元。 公司已按照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或和解协议的约定基本完成了截至目前阶段的资金偿付工作。截至披露日,公司已全部完成选择方案一及签署执行和解协议持有人的债券持有人的资金偿付工作,针对选择方案二的债券持有人的剩余本息,公司后续将按照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或和解协议按期进行偿付。 3、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公司发行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中油金鸿MTN001,债券代码101662006)未能如期偿付应付本息,形成实质违约。截止2021年1月15日已有12家“16中油金鸿MTN001”的持有人与公司签订了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或和解协议,其中上述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本金占“16中油金鸿MTN001”总额的98.75%;公司将继续加强与相关持有人沟通,积极推动剩余债券持有人签署相关协议。 本期中期票据违约后,我公司通过资产出售等方式积极寻求偿债方案。2019年度公司已支付35%债券本金、到期利息款及对应的约定利息合计人民币3.4071亿元。关于原债务本金10%及相应利息的偿还安排方面,公司依据签署协议约定,公司已向相关持有人(持有本金7.9亿元)支付持有本金的10%(即0.79亿元)及相关利息0.099亿元,合计人民币0.889亿元。其余债券持有人相关款项将依据协议具体签署进度及相关手续办理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支付。关于原债务本金55%及相应利息的偿还安排方面,公司已陆续向部分选择剩余债券折价一次性偿还方案的持有人支付了1.269亿元,包括本金折价后金额1.122亿元,相关利息0.147亿元。 关于原债务本金55%及相应利息的偿还安排方面,公司已陆续向部分选择剩余债券折价偿还方案的持有人支付了1.703亿元,包括本金折价后金额1.5亿元,相关利息0.203亿元。 公司目前已经全部完成“16中票”选择债券折价偿还方案的债券持有人的相关偿付工作。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