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30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董监高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俊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鲍俊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增资吉林省城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事项 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增资吉林省城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注册设立事宜。 目前公司事项正在推进中。 2、关于公司为下游加盟商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7日、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下游加盟商宝泰珠宝拟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央西路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借款,并由公司、宝泰珠宝法定代表人陆明辉、宝泰珠宝股东赵海鹰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宝泰珠宝、城裕公司、陆明辉、赵海鹰向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同时宝泰珠宝以其持有的城裕公司100%股权向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借款期限为三年,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借款的相关事宜。 本次事项正在推进中。 3、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盘珠宝”)失去有效控制,为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避免了大盘珠宝相关问题给公司带来进一步不利影响,改善公司资金压力情况,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大盘珠宝51%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大盘珠宝股权。 截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已与三兴珠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27日收到三兴珠宝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100万元。收到交易款后,公司着手准备资料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