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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张明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潇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类与年初数相比发生变动的原因 (1)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增加236,555.84万元,增加比例为39.78%,主要原因是本期重庆大融汇项目竣工及光大安石中心在建工程项目完工转入投资性房地产;(2)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109,761.80万元,减少比例为18.83%,主要原因是光大安石中心在建工程项目完工转入投资性房地产;(3)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增加22,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的委托贷款融资;(4)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增加34,950.38万元,增加比例为46.05%,主要原因是本期重庆大融汇项目竣工决算增加的应付工程款;(5)报告期末合同负债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增加84,424.13万元,增加比例为23.80%,主要原因是本期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到商品房预售款; 2.损益类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原因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7,331.92万元,减少比例为33.24%,营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8,147.07万元,减少比例为43.31%,主要原因是本期房地产开发业务结转销售收入减少;(2)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12.38万元,增加比例为291.77%,主要原因是本期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下属企业开发运营的重庆大融汇项目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而上年同期该项目未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3.现金流量类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原 (1)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252.49万元,主要是本期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到商品房销售款;(2)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77.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光大安石虹桥中心项目支付的工程款;(3)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426.3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融资利息及按股权比例向少数股权支付的款项。 (四)报告期公司业务情况说明 (1)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项目 面积单位:平方米;金额单位:万元 (2)不动产资管业务 报告期内,光大安石平台新增投资项目0个,新增管理规模人民币4亿元;退出投资项目1个,减少管理规模人民币1亿元。报告期末,光大安石平台在管项目40个,在管规模人民币471.88亿元。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动产资管业务营业收入13,941.69万元,其中管理及咨询服务费收入9,938.66万元、其他收入人民币4,003.03万元。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不动产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事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0-057号、2020-061号公告)。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推进中。 2、关于注册和发行项目收益票据之事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的项目收益票据(即PRN)。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0-057号、2020-061号公告)。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推进中。 3、关于注册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之事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公司内部授权,经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决议,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2020年8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PPN621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金额为15亿元(详见公司临2020-049号公告)。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发行了2020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详见公司临2020-063号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至1月25日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21光大嘉宝PPN001;债券代码:032100136,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利率为5.3%,发行期限为2+1年(详见公司临2021-001号公告)。 4、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完成到期本息兑付之事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发行了2018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18光大嘉宝PPN001;债券代码:031800045,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6.9%(2019年12月公司调整票面利率至5.2%),发行期限为2+1年(详见公司临2018-007号公告)。2021年2月1日,公司完成了本期债券到期后的本息兑付事项,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人民币10.52亿元(详见公司临2021-002号公告)。 5、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之事 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及管理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因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临2021-003号、2021-004号、2021-005号公告)。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1-008号公告)。2021年3月26日,公司已与有关保险公司签署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协议。 6、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调整之事 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杨莉萍女士提出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之申请。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即同意杨莉萍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选举陈蕴珠女士为公司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蕴珠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08号、2021-009号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