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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超讯通信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梁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红月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孟繁鼎、聂光义于2017年12月21日签订的《公司与孟繁鼎、聂光义之盈利补偿协议》之约定,业绩承诺方孟繁鼎、聂光义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合计2,552.1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业绩补偿款,公司将持续督促业绩承诺方尽快完成业绩补偿。 2、根据公司与成都昊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股东练马林、阳显财、王永毅、李珊、肖龙洋(以下简称“回购方”)于2020年5月29日签订的《公司与练马林、阳显财、王永毅、李珊、肖龙洋之股权回购协议》之约定,回购方应于2020年11月30日向公司支付第二期股份回购款合计705.00万元。截至目前,回购方练马林、阳显财第二期股份回购款合计剩余337.58万元尚未支付。公司将持续督促尚未完成本期回购款支付的回购方及时按照《股权回购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及逾期利息。后续公司不排除根据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所赋予的权利进行追偿,以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3、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芜湖智慧镜湖-赭山购物公园工程项目暨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上述协议后,积极与协议各方推进项目进展,由于业主方筹措资金未到位,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启动,公司从严控制风险,尚未对该项目投入资金。2021年4月20日,业主方通过函件告知其为筹措项目启动资金已引进了国企控股股东,正在对现有项目进行梳理,上述项目的后续执行将根据梳理结果再行沟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与协议各方沟通上述项目的后续推进,可能存在因上述业主方股东发生变更导致《工程项目合作协议》变更或终止的情况。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