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85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智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注1:应收票据减少,系报告期收回账款所致; 注2:税金及附加减少,系报告期支付税金减少,去年同期华达地产支付税金较多所致; 注3:财务费用增加,系报告期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诉讼判决书确认了相应的利息、逾期利息,以及罚息所致; 注4:其他收益减少,系上年同期收到退税所致; 注5:投资收益变动,系报告期联营企业亏损所致; 注6:信用减值损失变动,系上年同期本公司尚未失去对子公司重庆信威的控制权,尚在合并范围之内,其应收账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大所致; 注7:营业外支出增加,系报告期新增计提诉讼违约金所致; 注8:所得税费用变动,系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 注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注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系报告期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资产为北京天骄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骄”)的控股权或其旗下资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同主要交易对方签订了意向协议,且本次重组已获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原则同意,本次重组尚需取得乌克兰政府反垄断委员会的批准。本次重组相关方于2021年1月29日被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相关情况已上报至国家有关部门,同时各方也在积极准备针对本次制裁的诉讼工作。公司及北京天骄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2)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归还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8)。 (3)业绩补偿进展 北京信威2016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王靖及其一致行动人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简称“《补偿协议》”)的要求,王靖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按照《补偿协议》规定对除重大资产重组股份认购方以外的其他 股东进行补偿。王靖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7年7月7日将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准备完毕,业绩补偿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26日。 上述业绩补偿事项已于2018年7月2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解除限售暨业绩补偿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6)。 根据《补偿协议》约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减值测试结果未达到协议约定要求,王靖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另行补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减值测试工作仍在进行中。 (4)海外担保履约款追索工作 2021年一季度,公司工作组通过非现场形式对海外客户进行担保履约款及欠款追索工作,但因受海外疫情及地域时差等因素影响,公司对海外客户的担保履约款追索工作仍未能取得实质进展。公司后续仍将根据疫情的变化情况积极推进欠款追索工作。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受到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报告期内本公司海外买方信贷业务仍处于停滞状态,融资困难,经营压力巨大,各方面业务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收入继续下降,而财务费用、人工成本等期间费用大多为固定费用,相对下降有限,最终可能导致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