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002662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简称:京威股份 证券代码:002662 披露时间:2021年4月29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璟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璟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温婷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81,740.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10.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05.45%。 1.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342.30万元、涨幅为358.72%。其中,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6,547.87万元、涨幅231.15%。上年同期正值新冠疫情爆发初期,销售情况缩减,但固定成本费用未同步降低;2021年,公司坚持优化生产、工艺持续改进、精益化管理的不断完善,经营效率逐步趋于稳定;与上年同期的疫情期影响相比,本期营业收入有所上升;公司投资的合营企业利润增长以及联营企业亏损减小,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有所上涨。 2.成本费用分析 本期公司发生成本费用共计73,457.04万元。其中,营业成本60,587.81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82.48%;销售费用2,899.09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3.95%;管理费用3,721.87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5.07%;财务费用1,485.35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2.02%。 公司成本费用总额比去年同期增长8,728.53万元、涨幅13.48%。其中: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长7,386.97万元、涨幅13.89%,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323.85万元、涨幅12.58%;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122.18万元、降幅3.18%。研发费用比去年同期上涨2,510.88万元、涨幅189.98%。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行各项降本增效措施,推行各类优化生产工艺、空间布局、工作流程以及职能机构,同时推进智能制造、提升自动化水平,成本费用涨幅小于营收幅度。同时,为增加效益、优化成本、开拓及改进产品及工艺,本报告期内增加研发投入,扩大研发团队、开展多项研发活动,致本报告期研发费用上涨明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威卡威、无锡威卡威、长春威卡威的对外融资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且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上述担保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秦皇岛威卡威、无锡威卡威和长春威卡威根据需求在总额度中使用,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截至2021年0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0亿元,占本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1.58%。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45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7.21%。 公司不存在除以上为子公司担保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 2、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发行条件、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该事项终止。 3、关于收购德国Marlok GmbH持有的德国Marlok Automotive GmbH的50%股权事宜 2019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德国Marlok Automotive GmbH 5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75万欧元收购德国Marlok GmbH持有的德国Marlok Automotive GmbH的50%股权。 经公司综合考虑内外影响因素,决定终止购买德国Marlok Automotive GmbH的50%股权,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购买德国Marlok Automotive GmbH 50%股权的议案》,该事项终止。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璟瑜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