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晶华新材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周晓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2021年2月4日完成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4.50万股,并于2021年2月5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2月4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6,670,000股 增 加 至130,515,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周晓南、周晓 东 在 本 次 授 予 前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72,416,000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57.17%;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55.48%,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