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92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李树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四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适用□不适用 2021年2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以云南方持有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控股”)10%的股权,中国宝武持有昆钢控股90%的股权为目标开展深化合作。本次合作可能导致未来条件具备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云南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保障本次合 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昆钢控股平稳过渡,2021年2月1日,云南省国资委、中国宝武和昆钢控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根据协议,自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云南省国资委委托中国宝武代为管理昆钢控股,委托管理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各方应力争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本次划转涉及的中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中国宝武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监总局”)提交本次划转经营者集中申报,并于2021年3月4日获正式立案。市监总局于2021年3月16日向中国宝武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146号文),决定对中国宝武通过合同取得昆钢控股的控制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临时公告:2021-004、005、016。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