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潘丽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是□否 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数量为1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交易初始日期为2020年9月10日,已于2021年4月20日全部解除质押。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临2021-006)。2021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2)。 2. 2021年3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53,319股,占公司发布公告当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2673%,最高成交价未6.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824,221.12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2021年4月6日披露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