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丽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红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注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了33.48%,主要系本报告期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未结算所致。注2: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了81.12%,主要系本期新能源企业预付购电费,尚未开票结算所致。注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了44.32%,主要系本期支付投标保证金等增加所致。注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了32.09%,主要系本期将一年内需要支付的金额重分类至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注1:销售费用同比下降73.55%,主要系销售人员调整所致。注2:研发费用同比减少100%,主要系上期支付专利年检费所致。注3:其他收益同比增加42.58%,主要系本期确认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增加所致。注4: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15.61%,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盈利增加所致。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注5: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91.26%,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额减少所致。注6:营业利润同比增加826.62%,主要系本期新能源发电企业利用小时增加,营业收入增加,盈利增加所致。注7: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97.77%,主要系上期所属子公司收到保险理赔款较大所致。注8:利润总额同比增加1096.18%,主要原因同注6。注9: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159.06%,主要系本期所属子公司盈利增加,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注10:净利润同比增加1217.96%,主要原因同注6。注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316.11%,主要原因同注6。注12: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207.66%,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亏损减少,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注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1.59%,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注2: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加100%,主要系本期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所致。注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46.69%,主要系上期收到退回劳保基金及投标保证金金额较大所致。注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36.72%,主要原因同注1、注2。注5: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47.41%,主要系上期申请缓交增值税所致。注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20.11%,主要原因同注1、注2。注7: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4.53%,主要系上期偿还短期借款较大所致。注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00.00%,主要系上期支付融资租赁借款及利息所致。注9: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34.10%,主要原因同注7、注8。注10: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4.10%,主要原因同注7、注8。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