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鹏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文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账款较上年年末增长31.14%,主要系本期销售量和货值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较上年年末增长52.57%,主要系本期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99.33%,主要系本期留抵增值税减少所致。 4.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增长54.59%,主要系母公司本期期末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年末减少39.91%,主要系本期末应归还的长期借款未超过一年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年末减少61.29%,主要系本期末合同负债减少所致。 7.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增长74.04%,主要系本期市场兴旺,量价齐升所致。 8.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增长54.17%,主要系本期销售量增加所致。 9.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增长82.03%,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0.销售费用较上期增长247.61%,主要系本期销售量增加所致。 11.管理费用较上期增长40.91%,主要系本期公司产销两旺,开工率较高,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12.研发费用较上期增长39.17%,主要系本期公司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13.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减少4896.9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处置资产损失所致,上期为收益。 14.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增长821.73%,主要系本期公司处置废旧物资收入增加所致。 15.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减少97.37%,主要系上期疫情捐款和环保罚款支出所致。 16.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821.46%,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7.净利润较上期增加6290.75%,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18.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6.53%,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二是本期应收票据本期背书2.3亿元,导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 19.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7.04%,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背书支付原料采购款2.2亿元导致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0.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长462.96%,主要系本期缴纳的税金增加所致。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14.33%,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36.5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7.04%,这是造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14.33%。 2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2.03%,主要系本期收到借款增加所致。 2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4.10%,主要系本期收到承兑保证金减少所致。 2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1.43%,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8.41%,主要系本期支出承兑保证金减少所致。 2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9.95%,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7.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1108.19%,主要系欧元汇率变化所致。 2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8.76%,主要系本期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2021年2月2日,持股5%以上股东俞菊美女士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4,400,000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俞菊美在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12,731,200股,剩余20,154,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本计划已提前实施完毕,俞菊美女士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2021年3月25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程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程华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程华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程华女士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尽快遴选、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鹏达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