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43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1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所有董事均进行了表决。 公司负责人聂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海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秀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2021年3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九方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蛇口”)签订协议,支付现金购买招商蛇口持有的招商蛇口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2020年8月投入资本金),该股权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报告期内,前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备案。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石正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2021年1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陈海照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同本届董事会;2021年2月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海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2)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赵肖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3)许永军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职务。2021年3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选举聂黎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4)邓伟栋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何军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2021年4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袁嘉骅先生、谢水清先生和王苏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将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5)刘伟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熊艳女士及侯巍林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前述人员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伟先生、熊艳女士和侯巍林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2021年4月1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李石芳先生、曾定女士和唐坚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将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2、“16积余债”兑付摘牌事项 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339,债券简称:16积余债)于2021年3月1日完成本息兑付并摘牌。 3、融资事项 2020年10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2021年2月2日,公司完成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为15亿元,发行利率为3.87%。 前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一季度,公司披露的各公告索引如下: 三、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主要下属物业公司经营情况(2021年1季度) 单位:元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五、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不适用 八、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九、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十、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